違章建築也要繳房屋稅!台中稅務局提醒:沒使用執照一樣要申報,逾期補稅還要罰
M傳媒房產中心/綜合報導
115年度房屋稅即將於5月開徵,許多民眾誤以為沒有使用執照或所有權狀的違章建築,就不需要繳納房屋稅。對此,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明確指出,依《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不論建物是否領有使用執照,均應依法課徵房屋稅。
違章也要設稅籍,繳稅不代表變合法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為了維護租稅公平,房屋若有新建、增建、改建情形,不論合法與否,均應設立房屋稅籍,並依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但稅務局也特別提醒,房屋稅的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的履行,並不能使違章建築因此變成合法房屋。也就是說,繳了稅不代表違建就合法了,兩者是獨立的法律問題。
建造完成30日內要申報,逾期補稅加罰鍰
稅務局提醒,房屋應於建造完成日起30日內,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設立房屋稅籍。若逾期未申報被查獲,除了要補繳稅款外,還會遭到處罰。對於有增建、改建或新建違章的屋主來說,主動申報設立稅籍,可以避免日後被查獲時面臨補稅加罰的雙重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