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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帶看前要求簽約?小心這些常見話術背後的真實目的

房仲帶看前要求簽約?小心這些常見話術背後的真實目的
M-news 房仲帶看前要求簽約?小心這些常見話術背後的真實目的 最近在網路上看到不少人在討論一個有趣的現象:明明還沒決定要委託某家房仲賣房子,卻有仲介打電話來說「手上有幾組客人想看房」,然後暗示或直接...

房仲帶看前要求簽約?小心這些常見話術背後的真實目的

最近在網路上看到不少人在討論一個有趣的現象:明明還沒決定要委託某家房仲賣房子,卻有仲介打電話來說「手上有幾組客人想看房」,然後暗示或直接要求先簽委託書才願意帶看。這種情況確實讓人覺得不太對勁,今天就來聊聊這背後的可能原因,以及該如何應對才不會吃虧。

 

為什麼房仲急著要你簽約?

「我手上有客戶想看」這句話,其實是房仲業常見的行銷話術之一。
就像你去逛夜市,攤販老闆總是會說「這是最後一件了」一樣,創造出一種「機會難得」的緊迫感。

房仲這麼做主要有幾個目的:

搶先綁定客戶:房仲業競爭激烈,拿到委託,才能掌握這筆交易的主導權。對他們來說,簽了約才算真正拿到這個案子。

增加談判籌碼:當房仲拿著已簽的委託書去跟買方談時,會顯得更有說服力,因為這代表房東是「玩真的」。

業績壓力驅使:很多房仲公司有簽約數量的考核標準,業務員為了達標,自然會想盡辦法讓客戶先簽字。

 

沒簽約就帶看真的很奇怪嗎?
專業的房仲應該先評估物件、了解屋況,才能判斷是否有合適的買家。


正規的流程應該是:
房仲先來現場看房,了解實際狀況
提供市場分析和建議售價
討論銷售策略和委託條件
雙方都滿意後再簽約

 

常見的房仲簽約話術破解
除了「手上有客戶」之外,房仲還常用這些說法來促使簽約:

 

「簽了才能上架曝光」
→ 事實:很多平台不接受「預先刊登」,要有合約才能刊登曝光

 

「現在簽可以爭取更好條件」
→ 事實:服務費和委託條件本來就是可以談的,不該用時間壓力逼決定

 

「我們公司規定一定要先簽」
→ 事實:一般房仲公司確實有這種規定

 

聰明應對的3個技巧

堅持先看房再談約
可以明確告訴房仲:「等你們實際看過房子,提出具體銷售計畫後,我們再來討論要不要簽約。」專業的房仲會尊重這個合理要求。

 

簽「一般約」而非「專任約」
如果真的要簽,建議先簽一般委託(開放給多家房仲銷售),等觀察某家房仲確實很積極專業後,再考慮轉專任委託。

 

白紙黑字寫清楚
任何口頭承諾都要寫進合約,特別是服務費率、委託期限、解約條件等關鍵條款。

 

遇到太積極的房仲怎麼辦?
有些房仲可能會不斷打電話、甚至上門拜訪施壓。這時候可以:
設定明確界線:「我目前還在比較階段,決定好會主動聯繫」
必要時換人:如果感覺被強迫,這家房仲很可能也不夠專業

 

總結:保護自己的權益最重要
買賣房子是人生大事,千萬不要因為房仲的幾句話就倉促做決定。記住幾個原則:
✓ 專業的房仲會用服務爭取信任,不是用話術逼簽約
✓ 任何合約都要仔細看完再簽名

最後提醒大家,好的房仲確實能幫你省時省力賣好價錢,但前提是要找到真正為你著想的專業人士,而不是只想搶業績的業務員。多比較、多詢問,才能做出最有利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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