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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豪宅先交15萬才能看合約?消基會稽查驚人結果:台中11知名建案「全數違法」!

買豪宅先交15萬才能看合約?消基會稽查驚人結果:台中11知名建案「全數違法」!
M-news 買豪宅先交15萬才能看合約?消基會稽查驚人結果:台中11知名建案「全數違法」!| M傳媒 【M傳媒房產中心】 想買預售豪宅,竟然得先付十幾萬「門票費」才能看契約?這不是天方夜譚,而是發生...

買豪宅先交15萬才能看合約?消基會稽查驚人結果:台中11知名建案「全數違法」!| M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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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買預售豪宅,竟然得先付十幾萬「門票費」才能看契約?這不是天方夜譚,而是發生在台中頂級建案銷售現場的真實情況。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近期大動作稽查台中、台南、高雄共34處預售屋案場,揭開建商聯手抵觸《消費者保護法》的驚人黑幕。其中,台中市蛋黃區11個由知名建商推出的豪宅預售案,稽查結果竟是「全軍覆沒」、無一合法,全數在契約審閱程序上設下違法障礙。

先付錢、押證件、上網查…業者規避審閱期手法大公開
根據消基會中區與南區事務所的實地調查,建商為了阻止消費者行使合法的契約審閱權,手法可謂花招百出:

1. 「付費閱覽」制 (台中5案)
最常見的違規手法,是要求消費者必須先支付10萬至15萬元不等的「訂金」或「保留金」,才能將契約書帶離案場審閱。此舉形同設立「付費門檻」,完全剝奪消費者簽約前冷靜評估的權利。

2. 「現場限閱」制 (台中2案)
部分建案雖提供契約書,但嚴格規定「僅限現場閱讀」,不得攜出。更有甚者,要求消費者抵押身分證件才能翻閱契約,製造心理壓力與不便。

3. 「自助查詢」制 (台中4案)
業者未主動提供契約書文本,僅在案場展示「網路版」契約,或直接告知消費者:「請自行上內政部網站查閱。」此舉將業者應盡的提供義務,完全推給消費者。

消基會中區分事務所主委陳秋瑩怒批,這些行為已明顯違法。依規定,預售屋買賣應提供消費者至少5日的契約審閱期,且不得附加任何條件。業者諸多限制,無非是希望消費者在資訊不對等、時間壓力下倉促簽約。

主管機關齊聲開鍘!公平會最高可罰500萬
針對此次稽查結果,主管機關態度強硬。台中市法制局明確表示,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中,明定業者必須提供合理審閱期。若業者要求先支付費用才提供契約,已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的「顯失公平」行為,將依法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查處。

法律後果相當嚴重:
依《消保法》:針對違反審閱期規定的行為,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依《公平交易法》:針對「以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影響交易秩序」者,罰則更重。公平會近期才對知名建商的類似行為,開出500萬元的鉅額罰單,足見執法決心。

阿明觀點:你的權利,別被銷售話術沒收!
「賣厝阿明」必須提醒所有購屋族,契約審閱權是法律賦予你的「尚方寶劍」,絕非建商施捨的優惠。預售屋契約動輒數十頁,條文複雜,涉及「履約擔保機制」、「貸款撥付條件」、「交屋保留款比例」等重大權益,絕非在銷售中心喧鬧的環境下,花一小時就能看懂。

阿明的真心建議:
態度要堅定:遇到業者設下審閱門檻,請直接表明:「這是違法的,我有權在不付任何費用的情況下,帶回契約審閱滿5天。」
善用政府資源:簽約前,務必先至「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下載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對照,了解自身權益。
務必諮詢專家:將契約書帶回後,務必請律師、地政士(代書) 等專業人士協助審閱,揪出對你不利的隱藏條款。
勇敢檢舉:若遇建商刁難,請立即向各縣市消保官或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檢舉。你的行動不僅保護自己,也是在為健全市場盡一份力。

買房是人生最大筆的交易之一,在簽下名字、背負數十年房貸之前,「看清楚、問明白」 是唯一自保之道。別讓你的畢生積蓄,敗在一份你沒機會仔細閱讀的合約上。示意圖/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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