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一變更就身價翻14倍?政治關係、精準獵地、神奇通道 審查程序真的都沒問題?
【M傳媒/綜合報導】
一筆土地以2,300萬元購入,後續竟喊價3億2,800萬元;重大建設還沒完成,周邊土地早已有人卡位;更有一小塊僅約61平方公尺的農地,核准作為私設通道後,旁邊竟蓋起12層集合住宅。
這些土地爭議接連曝光,外界不禁質疑:農地與建地之間,真的只差一道合法程序?還是有人比一般民眾更早掌握資訊,更懂得打開行政審查的大門?
必須先說清楚,目前公開資訊多來自議員質詢、吹哨者對話、媒體報導及當事人回應,部分案件尚未經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認定違法。但「尚未定罪」不代表政府可以只用一句「依法辦理」,就拒絕公開完整審查資料。
2,300萬元買進、3.28億元求售 憑什麼翻14倍?
某地方民代曾公布吹哨者提供的通訊內容,指稱一名土地開發業者對外宣稱與政治人物關係良好,土地變更只要「有人協助」就能順利。
對話提到,一筆土地以約2,300萬元購入,準備以3億2,800萬元出售,開價約為購入金額14倍。
不過,「開價」不等於「成交」,更不能直接寫成已經獲利超過3億元。現有公開資料也不足以確認土地是否完成變更、最後成交多少,以及政治人物是否真的介入。
相關政治人物已否認關說,並表示若有人假借其名義招攬,應交由檢調調查。
但疑問仍在:土地價值為何能出現如此巨大落差?變更依據是什麼?誰參與審查?主管機關是否曾接獲政治人物關切?若程序完全合法,相關文件是否應主動公開?
公共建設還沒到 土地卻早已精準卡位?
另一宗爭議涉及重大鐵路建設沿線。有地方民代質疑,某政治人物親屬經營的建設公司,在新站點及開發區逐步定案前,就已在周邊取得土地並推出建案。
目前資料僅能證明業者確實在重大建設沿線開發,尚不足以證明有人洩漏未公開資訊、介入土地變更或利用職權圖利。
此外,市場俗稱的「農建地」,可能是農業區內早已編定的甲種建築用地,本來就有一定建築資格,不能直接寫成「農地變建地」。
但只要政治人物親屬經營土地開發事業,且建案直接受惠於公共建設,主動公開土地取得時間、資金來源,以及是否曾接觸相關政策資訊,難道不是基本責任?
61平方公尺農地變通道 旁邊竟蓋12層?
最受矚目的案例,是某直轄市農業區內的一棟12層住宅。
原本可建築的基地因臨接通路不足,開發規模受到限制;後來,旁邊約61.21平方公尺的農業用地獲准作為私設通道,使道路條件符合較大型建築申請標準,最終興建12層集合住宅。
必須更正,該農地並非直接變更為建築用地;道路條件影響建築高度與規模,也不等於法定容積率直接增加5.8倍。
但文字需要精確,不代表爭議就不存在。
為何農業用地可以成為大型住宅的必要通路?是否影響農業生產環境?農業、建管與都市計畫單位如何會審?核准依據與會議紀錄為何不能完整公開?
市府表示依法調查,建商也強調程序合法。然而,若一切沒有問題,政府更應把法源、審查內容及核准條件公開,讓社會檢驗。
監察機關早已警告 真農民反而買不起
監察機關過去曾指出,農地放寬自由買賣後,投機炒作、假農舍真豪宅及違規使用問題頻傳,農地價格被推高,真正從事農業者反而無力負擔。
這類調查不能直接證明上述個案違法,卻顯示農地炒作與稽查失靈並非新問題。
《國土計畫法》全面上路時程又延後至2031年,雖然農地仍受現行土地及農業法規管理,但舊制度複雜、跨機關審查資訊分散,是否會讓少數熟悉制度的人取得更多操作空間,值得警惕。
M編觀察:沒有違法證據,不代表不必公開
土地增值不是犯罪,建商提前布局也不一定違法;公共建設改善交通後,周邊地主受益,本來就是市場結果。
真正該查的是:誰先取得資訊?誰提出申請?誰參與審查?政治人物是否關切?行政機關有沒有對特定案件採取不同標準?
媒體不能憑一張截圖就替任何人定罪,主管機關也不能用「依法行政」四個字擋掉所有質疑。
涉及政治人物、親屬事業、重大建設及土地用途調整的案件,政府應公開土地原始編定、取得時間、申請人、變更法源、會審意見、回饋義務與核准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