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由於您使用的瀏覽器已經過時,微軟已經於2016年停止IE10以下瀏覽器的技術支援,請您安裝Google Chrome瀏覽器。
House579房屋交易買賣平台
貸款
房仲
社宅
賣厝阿明Line
收起
  1. 首頁
  2. M-News
  3. M-news

套房電費一度收6元!租屋電費新制「實支實收」 房東超收恐惹消費爭議

套房電費一度收6元!租屋電費新制「實支實收」 房東超收恐惹消費爭議
M-news 套房電費一度收6元!租屋電費新制「實支實收」 房東超收恐惹消費爭議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一度電6元」、「夏天一度7元」,是許多租屋族熟悉的價目表。長期以來,分租套房、雅房的電...

套房電費一度收6元!租屋電費新制「實支實收」 房東超收恐惹消費爭議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一度電6元」、「夏天一度7元」,是許多租屋族熟悉的價目表。長期以來,分租套房、雅房的電費往往由房東自行定價,租客即使覺得貴,也常以為「租屋電費就是房東說了算」。但自2024年7月15日起,這套「房東開價、房客買單」的遊戲規則已經改變,租屋電費回歸「實支實收」,超收不再是房東說了算。

按度計費,上限「當期每度平均電價」

依內政部修正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6點、第11點,租屋電費計收有兩大基準。若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每度電費不得超過租賃標的電費單所載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若未按度數計費,房東每期收取的電費總額,也不得超過該電費單的「每期電費總額」。

這意味著,過去房東直接以台電「最高級距」每度金額計價的作法已被終結。新制上路前,房東可收取最高級距的每度金額,例如夏季最高每度7.69元;新制改以「當期每度平均電價」為上限,讓房客負擔更接近整戶實際產生的電費。

舉例來說,若某期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為4元,房客分電表用了200度,這200度最高就是800元。房東若仍以每度6元計收1,200元,超出的400元就逾越了按度計費的上限。反過來說,若該期平均電價本身就是6元,按度收取6元才沒有超過規定。

公共電費不能兩頭收

除了計費上限,新制也處理了公共區域電費的重複收取問題。屋外公共設施的電費,若未向台電申辦分攤併入租賃標的的電費單內,房東不得再額外向房客收取。換句話說,公共電費只能存在於「電費單裡」,不能另外立名目加收,避免同一筆公共用電被剝兩層皮。

房東有提供義務

新制同時課予房東提供電費資訊的義務。房東在收取電費時,應提供當期每度平均電價、用電度數等資訊給房客知悉;房客也可自行向台電申辦查詢租賃期間的電費資訊,包括當期每度平均電價、用電度數、應繳總金額,以及是否申辦公共設施電費分攤等。這項設計的目的,是讓電費不再是一筆「房東說的數字」,而是可驗證、可對帳的資訊。

限期不改,最高可罰50萬

租屋契約已全面適用《消費者保護法》,房東若違反電費計收規定超收電費,房客可向縣市政府消保或地政單位申訴要求改正;經限期改正而不改正者,可處3萬元至30萬元罰鍰,仍拒不改正者,可加重至5萬元至50萬元,並得按次處罰。實務上已有案例,台南一名女學生因房東每度收取7.9元而向消保官申訴,桃園也有房東一度收6元、但房客向台電查詢後發現平均全年每度僅2元多,同樣引發爭議。

舊約不溯及,雙方可協議適用新制

需要釐清的是,新制不溯及既往。2024年7月15日後新簽訂的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新規;已簽訂的舊約雖不當然適用,但只要租賃雙方同意,仍可重新約定適用新制。此外,租約若先約定一個固定預收價格(例如每度3元),並非完全不行,但仍應約定短收或溢收時的結算方式,不能不管實際平均電價,一路用預收價收到底。

對於分租套雅房的公共用電分攤、提前終止租約的電費結算等實務問題,內政部地政司網站「租賃條例專區」已提供新版契約範本、懶人包與常見問答供下載。


#租屋電費 #一度6元 #實支實收 #當期每度平均電價 #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 #公共電費 #超收電費 #消保申訴 #租屋新制 #M傳媒

Message Board

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