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提醒|頂客族最常誤解3個繼承迷思解方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近年來,「頂客族」在台灣已不再是少數選擇。不生子、雙薪或單身高資產,讓這群人擁有相對穩定的現金流與不動產配置,但也因為沒有直系子女,對於「身後財產怎麼辦」往往抱持錯誤想像。實務上,不少頂客族正是因為誤解繼承制度,導致遺產被不想要的人分走,甚至引爆親屬糾紛。
以下三個常見迷思,正是頂客族最容易踩雷的地方。
第一個迷思是:
「沒有小孩,財產自然就歸配偶」。這是最普遍、也最危險的錯誤觀念。依現行《民法》規定,只要沒有子女,配偶並非唯一繼承人。被繼承人的父母仍享有繼承權;若父母已過世,兄弟姊妹就會成為法定繼承人。也就是說,即便夫妻感情再好,只要沒有立遺囑,另一半過世後,財產很可能必須與公婆、小叔、小姑,甚至多年未往來的兄弟姊妹「依法分產」。不少頂客族直到辦理繼承登記時,才驚覺自己只是眾多繼承人之一。
第二個迷思是:
「生前說好就算數,不用寫遺囑」。在諮詢現場,常聽到頂客族說:「我們家人都知道我財產要留給誰。」但法律看的不是「大家都知道」,而是「有沒有法律文件」。口頭承諾、家族共識,在繼承程序中幾乎沒有任何效力。一旦涉及不動產、存款或股票,只要沒有遺囑,所有分配都必須回到法定繼承比例。更現實的是,當遺產金額一大,再好的親情也可能瞬間變調,原本「說好」的內容,往往在利益面前失效。
第三個迷思是:
「寫了遺囑就萬無一失」。事實上,遺囑不是「有寫就好」,而是「寫對才有效」。不少人自行上網下載範本,卻忽略遺囑方式、見證人資格、日期、親筆簽名等法律要件,導致遺囑日後被判定無效。另外,若遺囑內容侵害到特留分,也可能引發繼承人提告。對頂客族而言,遺囑的目的通常是「讓財產給對的人、用對的方式」,而不是留下新的爭議。
從實務經驗來看,頂客族真正該思考的不是「我有沒有很多財產」,而是「如果明天發生意外,我的安排是否真的能被執行」。特別是名下有不動產、保險金額高、或夫妻財產配置不對稱者,更應提早規劃遺囑、信託或保險受益人,而不是把問題留給配偶或親屬承擔。
繼承不是觸霉頭,而是一種責任。對頂客族來說,沒有「理所當然」的繼承人,只有「事先規劃」與「事後混亂」的差別。與其相信模糊的家庭默契,不如用清楚的法律文件,替自己,也替所愛的人,留下最少衝突的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