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屋重購退稅別亂算!代書費、仲介費能不能加進新屋成本?情情一次說清楚
文/嚴意情(情情來了)・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最近很多換屋客人問情情:「我買新房子付了代書費、仲介費、政府規費,這些能不能算進新屋成交價?如果我是大屋換小屋,這樣是不是可以退多一點房地合一稅?」
情情先給答案:不可以。
買新屋時支付的代書費、仲介費、規費、謄本費、印花稅等,不能拿來增加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中的「重購價額」。國稅局在計算重購退稅比例時,看的是你買賣契約上的房地成交價額,不是把所有交易雜費都加進去的總支出。
很多人會混淆,是因為買房時真的花了不只成交價。除了付給賣方的買賣價金,還會有仲介費、代書費、契稅、規費、履約保證費、謄本費等支出。這些錢確實是你真金白銀付出去的,但在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計算裡,不能拿來把新屋價額墊高。
舉例來說,你賣掉舊屋,出售價額2,000萬元,已繳房地合一稅100萬元。之後買了一間新屋,契約成交價1,200萬元,另外支付代書費、仲介費、規費等20萬元。
錯誤算法是把新屋當成1,220萬元,退稅金額變成100萬元×1,220萬元÷2,000萬元,等於61萬元。
但正確算法是只認1,200萬元,退稅金額為100萬元×1,200萬元÷2,000萬元,等於60萬元。
也就是說,那20萬元交易費用,不能拿來增加這次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的重購價額。
那這些費用是不是完全沒用?也不是。
重點是要分清楚:這些費用是屬於哪一間房子的費用。
如果是「賣舊屋」時發生的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代書費、規費等必要費用,或是當初「買舊屋」時取得該房地所支付的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仲介費等,符合規定並能提出憑證,就可能在申報賣舊屋房地合一稅時,作為成本或費用減除。
但如果是「買新屋」時發生的代書費、仲介費、規費,原則上不能拿去扣這次賣舊屋的房地合一稅。它們應該保存好,等未來你出售這間新屋時,才可能成為這間新屋的取得成本或相關費用。
這是很多人最容易搞錯的地方。
情情用白話說:舊屋的成本費用,扣舊屋賣出時的稅;新屋的成本費用,留到以後新屋賣出時再用。不要把新屋費用拿來增加重購退稅金額,也不要拿新屋費用去扣舊屋稅。
如果申報房地合一稅時,部分費用收據找不到怎麼辦?
依現行規定,若未能提示相關費用證明文件,或所提示費用證明金額未達成交價額3%,稽徵機關可按成交價額3%計算得減除費用總額,並以30萬元為限。但這是房地合一稅計算所得時的費用認定規則,不是重購退稅時拿來墊高新屋價額的工具。
所以情情一再提醒,所有買賣過程中的契約書、發票、收據、規費繳納證明、履約保證費用資料都要保存。這些不是拿來亂加價,而是未來申報稅務時的重要憑證。
接下來,重購退稅還有三個常見地雷。
第一個地雷,是五年列管期。
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成功後,重購的新房地如果在五年內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國稅局會追繳原退還或扣抵的稅額。所謂改作其他用途,包括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或不符合自住要件。
土地增值稅的重購退稅也有五年列管。重購土地自登記日起五年內,不能再移轉、出租、營業,且戶籍也要維持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否則地方稅捐機關會追回原退還的土地增值稅。
這裡要注意,房地合一稅和土地增值稅的規定不是完全一樣。房地合一稅看的是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是否設籍並居住;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則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且無出租或營業使用。兩個稅目不要混在一起。
第二個地雷,是只有設籍,沒有實際居住。
很多人以為戶籍遷進去就一定沒事,但自住優惠與重購退稅,不是只看戶籍而已,也會看有沒有實際居住事實。稅捐機關可能參考水電使用情形、房屋實際使用狀況、租賃或營業資料等綜合判斷。
所以不要只做表面設籍。如果實際沒有住,水電使用量長期異常偏低,又查到房屋出租或營業,就可能被認定不符合自住要件。
第三個地雷,是搞錯稅目。
重購退稅常見有兩大類,一種是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一種是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
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看的是房屋加土地的實際成交價額。出售小屋再買大屋,若符合條件,可全額退還或扣抵;出售大屋再買小屋,則按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比例退還或扣抵。
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看的是土地移轉現值、土地地價,不是房屋成交總價,也不是房屋現值。它的核心是新購土地地價,必須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已繳土地增值稅後的餘額,才可能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
所以千萬不要說「房地合一稅看房屋現值」。這是錯的。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看實際成交價額;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才看土地移轉現值相關計算。若把兩套規則混在一起,很容易申請錯、算錯,也可能白忙一場。
情情最後整理三個重點。
第一,買新屋的代書費、仲介費、規費,不能加進新屋重購價額,不能拿來讓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多退一點。
第二,舊屋相關成本費用扣舊屋,新屋相關成本費用留新屋。憑證要保存,但不能亂用。
第三,房地合一稅和土地增值稅是兩套不同重購退稅制度。房地合一稅看實際房地成交價額,土地增值稅看土地移轉現值與土地地價,千萬不要混用。
重購退稅是很好的節稅制度,但細節非常多。換屋前最好先把新舊屋成交價、設籍狀況、實際居住、持有期間、出租營業情形、稅目適用與相關憑證整理清楚。
稅法不是不能節省,而是要用對方法。
我是嚴意情,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情情來了」陪你看懂每一個重要的不動產交易與資產規劃決定,讓你的權利、稅務與家人安排,都能走得更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