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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買房警示錄】從好朋友變仇人只差一間房!專家揭「共同持有」重雷區

【合資買房警示錄】從好朋友變仇人只差一間房!專家揭「共同持有」重雷區
M-news 【合資買房警示錄】從好朋友變仇人只差一間房!專家揭「共同持有」重雷區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朋友一起買房,各出一半應該很合理吧?」最近一位公務員網友在臉書《賣房知識家》社團...

【合資買房警示錄】從好朋友變仇人只差一間房!專家揭「共同持有」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朋友一起買房,各出一半應該很合理吧?」最近一位公務員網友在臉書《賣房知識家》社團發文求助,表示他想和好朋友合買一間總價1600萬的房子,雙方各持分一半、各出800萬,但問題是他想用房貸籌措自己的那一半,結果被銀行打回票!這個案例讓不少想「好友合買」的人驚覺:事情沒這麼簡單。

 

這位網友條件其實不錯,年薪120萬、信用良好、還名下有繼承房產與投資資產,看起來完全符合銀行放貸標準。但問題卡在「只有一半產權」。從銀行角度來說,抵押品的安全性最重要,若房子是兩人共有,就代表銀行一旦要處理抵押品時,只能拍賣你那一半的產權。實務上這類標的幾乎沒人想接手,風險太高、價格又容易被砍半。

 

這也是為什麼銀行會要求「共有人必須一起當借款人」。

換句話說,除非兩個人都願意一起背房貸,否則單方持分貸款成功率很低。即使你的財力再好、信用再乾淨,銀行也會擔心「另一半」將來不同意拍賣或出問題。銀行最怕的就是「動不了」的抵押品。

 

有網友建議:「那朋友互相當保人不就好了?」聽起來可行,但實際上幫助有限。因為保人只是次順位責任,銀行真正在意的還是抵押品能不能完整處分。

 

除了貸款本身,合資買房更大的風險,其實是「人」。

從持有期間的管理費、水電稅費分攤,到未來一方想賣、一方不想賣時的爭議,都是潛在爆雷點。最怕的是「當初好朋友、最後變仇人」,所以專家建議:買房前一定要先簽合夥協議或共有契約,把分攤比例、未來出售方式、退出機制都寫清楚。

 

實務上,律師常建議至少約定三件事:

一、若有人要退出,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二、明確約定每月費用與稅務分攤比例;

三、未來出售時如何分配利潤與決策權。

這些在買房之前就談清楚,遠比事後爭執來得划算。

 

房產專家也提醒,「合買」並非不可能,但門檻高、風險多,最好雙方都有長期持有的共識。尤其近年房價高漲、貸款難下,許多人選擇朋友合買、兄弟姊妹共同登記,但若少了法律與信任雙重保障,很容易從「共築夢想」變成「訴訟夢魘」。

 

M觀點:「買房靠信任,但更要靠制度。」

好友合資買房的確能分攤負擔,但也考驗人性。與其事後翻臉,不如事前講明,貸款、權利、責任、退出機制全都寫白紙黑字。買房是財務合作,不是友情試煉。記住一句話:房可以一起買,風險絕對不能一起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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