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地自建也可退稅!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適用期最長4年
新竹市稅務局近日明確解釋,土地增值稅的「重購退稅」優惠不僅適用於一般買賣房屋,連「購地自建」的民眾也能享有這項權益。只要在購買土地後2年內出售原有自用住宅,並於出售後2年內完成新建房屋,即可申請退還原出售土地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等於將適用期間延長至最多4年,大幅提升換屋族的資金運用彈性。
購地自建退稅四要件 時程規劃是關鍵
稅務局以竹科工程師林先生的案例說明,他於2021年8月購入慈雲路土地,為籌措建屋資金在2023年3月出售關新路舊宅,並於2024年5月完工新屋。雖然從購地到建屋完成歷時近3年,但因符合「購地2年內出售舊屋」及「售舊屋後2年內完成建屋」雙重條件,仍可申請退稅。稅務局強調,除時效要求外,還需滿足三大條件:新購土地價格須高於出售土地、新舊房地均須符合自用住宅規定(無出租營業、設籍居住),且退稅後5年內不得移轉或改作他用,否則將追繳原退稅款。
科技新貴換屋潮 退稅優惠減輕負擔
這項解釋對新竹房市具重要意義,尤其竹科周邊常見工程師購地自建需求。地政士分析,科技族群因收入成長快速,往往在成家後會從首購小宅升級至透天厝,但土地增值稅可能吃掉數十萬至上百萬資金。透過重購退稅機制,若出售800萬舊宅(增值稅約50萬)後購入1,500萬土地,只要2年內完成建屋,即可全額退稅,等於多出一筆裝修預算。
退稅申請三步驟 留意五年管制期
稅務局提醒申請流程:先完成新屋建物所有權登記,備妥新舊土地建物權狀、戶籍證明、出售契約書等文件,在新建完成1年內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請。特別要注意的是,退稅後5年內若將新房出租、營業或轉售,國稅局將追繳退稅款。建議民眾可善用「0800-000321」免付費專線或線上AI客服諮詢,避免因不熟悉規定而喪失權益。
這項政策解讀讓換屋族有更靈活的財務規劃空間。專業人士建議,若有自地自建計畫,可同步計算「土地增值稅退稅」與「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的雙重優惠,並預留足夠的建築期程,才能最大化節稅效益。隨著新竹房價持續攀升,善用稅務工具將成為聰明換屋的關鍵策略。圖/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