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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租屋網廣告寫「租補後價格」明天會不會變成「扣掉年終獎金後,租金等於免費」

今天租屋網廣告寫「租補後價格」明天會不會變成「扣掉年終獎金後,租金等於免費」
賣厝阿明 今天租屋網廣告寫「租補後價格」明天會不會變成「扣掉年終獎金後,租金等於免費」 賣厝阿明知識+ 最近租屋網站上,開始出現一種很會吸引眼球的廣告寫法。 明明房東每個月實際要收1萬5...

今天租屋網廣告寫「租補後價格」明天會不會變成「扣掉年終獎金後,租金等於免費」

賣厝阿明知識+

最近租屋網站上,開始出現一種很會吸引眼球的廣告寫法。

明明房東每個月實際要收1萬5,000元,廣告首頁卻寫著:「租補後只要1萬1,000元。」

租客點進去詢問才知道,所謂1萬1,000元,根本不是契約上的真正租金,而是房東先假設租客可以領到4,000元租金補貼,再把政府補助扣掉後算出來的「想像價格」。

房東把政府給房客的補貼,包裝成自己的優惠,這樣合理嗎?

房東收多少,就應該寫多少

租金補貼是政府協助符合資格的房客減輕負擔,不是房東提供的折扣。

房屋月租如果是1萬5,000元,租客每月仍然要依照租約支付1萬5,000元。至於補貼能不能領、領多少、何時撥款,都要由主管機關審查。

不同租客的家庭所得、租屋地區、婚育狀況及弱勢身分不同,核定金額也可能不同,甚至有人根本不符合資格。

所以廣告首頁只寫「租補後1萬1,000元」,很容易讓租客誤以為簽約後每月只需要交1萬1,000元。

阿明要問一句:既然最後還是收1萬5,000元,為什麼不敢直接寫1萬5,000元?

租客設定1萬2,卻看到1萬5的房子

很多租客在591找房時,會先設定租金上限。

假設預算只有1萬2,000元,照理說搜尋結果就不應該出現月租1萬5,000元的物件。

但只要房東把租補後價格填進主要價格欄,原本超過預算的房子,就能硬擠進搜尋結果。

租客點進去、打電話、約看房,最後才知道實際租金高出3,000元甚至更多。

有人可能會說:「內文有寫清楚就好了。」

但真正吸引租客點進去的,就是首頁那個低價數字。主標寫最低價格,小字再補一堆資格限制,這不就是誘餌式廣告?

不是每個人都領得到最高補貼

爭議的是,有些廣告會直接用最高可能補貼金額試算。

例如房屋月租1萬5,000元,廣告先假設租客能領4,000元,直接寫成「租補後1萬1,000元」。

但實際申請後,租客可能只核定2,000元,也可能完全不符合資格。最後每月實質負擔仍是1萬3,000元或完整的1萬5,000元。

那廣告上的1萬1,000元,到底是租金,還是只存在於最理想條件下的數字?

賣厝阿明提醒,租補金額是因人而異,不是每個租客都能領到同樣金額,更不能把少數人可能取得的最高補貼,當成所有人的固定優惠。

「可以租補」不是房東特別佛心

現在不少租屋廣告還會寫:「房東佛心,可申請租補。」

看起來好像房東願意讓租客申請補貼,是額外送出的福利。

但阿明要說清楚,符合資格的房客本來就可以依法申請租金補貼,不需要房東事先同意。

所以「可租補」不應被包裝成房東特別開恩,更不應因此提高租金。

如果房東原本月租1萬2,000元,因為知道房客可能領3,000元補貼,就把租金提高到1萬5,000元,再對外宣稱「租補後還是1萬2,000元」,政府補貼就等於被房東吸收。

租客名義上領到補助,實際負擔卻沒有下降,這樣的補貼還剩下多少意義?

阿明不是反對試算,而是反對假裝降價

租補後的實質負擔,確實可以提供租客參考。

正確的廣告方式應該是:

「實際月租1萬5,000元,符合資格者可申請租金補貼;假設核定4,000元,實質負擔約1萬1,000元,實際補貼金額依主管機關核定為準。」

這樣租客可以同時知道真正租金,以及申請補貼後可能降低的負擔。

但如果首頁只寫1萬1,000元,真正的1萬5,000元藏在內文深處,性質就完全不同。

阿明認為,問題從來不是能不能提到補貼,而是不能把補貼後的假設價格,取代實際契約租金。

租屋平台也該管,不該讓老實人吃虧

平台既然提供價格篩選,就應要求刊登者在主要價格欄位填寫「實際契約租金」,不能讓補貼後價格混進搜尋結果。

否則,老實寫1萬5,000元的房東,反而輸給寫租補後1萬1,000元的房東。

久而久之,大家為了搶曝光,只好跟著把價格往低了寫,最後整個平台都是「看起來很便宜,問了才知道不是那個價」。

租屋市場最怕的不是價格高,而是價格不透明。

阿明觀點:租補是房客的,不是房租折價券

賣厝阿明最後提醒,房東實際收多少租金,廣告就應該寫多少。

今天如果月租1萬5,000元可以寫成租補後1萬1,000元,那明天是不是還能寫成「扣掉年終獎金後,租金等於免費」?

阿明總結:

真正要付給房東多少,就寫多少;補貼後價格,只能當參考,不能當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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