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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別想靠「生前處分財產」逃!重病期間資金流向仍得併入遺產課稅

遺產稅別想靠「生前處分財產」逃!重病期間資金流向仍得併入遺產課稅
M-news 遺產稅別想靠「生前處分財產」逃!重病期間資金流向仍得併入遺產課稅 【M傳媒房產中心】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許多人誤以為只要被繼承人生前賣掉財產或提領存款,就可以避開遺產稅,殊不知,法律並沒...

遺產稅別想靠「生前處分財產」逃!重病期間資金流向仍得併入遺產課稅
【M傳媒房產中心】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許多人誤以為只要被繼承人生前賣掉財產或提領存款,就可以避開遺產稅,殊不知,法律並沒有這麼簡單。
尤其在被繼承人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名下資金的流向,往往成為國稅局認定遺產課稅的重要依據。

國稅局表示,若繼承人無法舉證說明資金的具體用途,例如醫療費、生活費或其他合理支出,這些款項仍會被列入遺產總額,依法課徵遺產稅。
換句話說,想靠「生前處分」逃稅,是行不通的。

實際案例中,國稅局查核發現,陳先生(化名)在死亡前一個月住院期間,名下投資的上市櫃公司股票全數售出,金額高達1,000萬元。
然而,陳先生的兒子只申報銀行存款50萬元,剩下的資金用途未能說明。

國稅局進一步向醫院查證,確認陳先生出售股票時已處於昏迷、無法自行處理財務的狀態,依法要求繼承人說明資金流向。
雖然兒子提供了部分醫療單據證明使用了200萬元支付醫療費,但剩下的800萬元用途不明,最終仍被併入遺產課稅,並加徵罰鍰。

台北國稅局提醒,若遇到被繼承人生前重病、無法處理事務而產生財產處分或資金流動的情況,繼承人務必保留完整證明文件,包括發票、收據或其他用途證明,以便在遺產稅申報時佐證。
若無法證明用途,這筆錢仍會算入遺產,避免因漏報而被補稅或罰錢。

簡單說,就是「有錢動、就要能說得清楚」。
重病期間的財產動向,可不是隨便說說就能逃過課稅的,繼承人一定要留好證明,才能安心申報。示意圖/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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