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由於您使用的瀏覽器已經過時,微軟已經於2016年停止IE10以下瀏覽器的技術支援,請您安裝Google Chrome瀏覽器
  1. 首頁
  2. M-News
  3. M-news

社區共有地停車『陷阱』!她停1台機車慘賠30萬,律師:這動作害你血本無歸

社區共有地停車『陷阱』!她停1台機車慘賠30萬,律師:這動作害你血本無歸
M-news 社區共有地停車『陷阱』!她停1台機車慘賠30萬,律師:這動作害你血本無歸 「高雄林太太只是把機車停在社區『共同持分的空地』,竟被鄰居集體告上法院! 『我以為大家都有繳地價稅,停車很公...

社區共有地停車『陷阱』!她停1台機車慘賠30萬,律師:這動作害你血本無歸

「高雄林太太只是把機車停在社區『共同持分的空地』,竟被鄰居集體告上法院!

『我以為大家都有繳地價稅,停車很公平啊...』法庭上她哭訴。沒想到法官認定『未經同意佔用』,判她得賠償5年不當得利共18萬,加上訴訟費和調解金,總損失超過30萬。這不是個案。房仲透露,全台超過6成透天社區有類似糾紛,有人車被刮花、有人天天被檢舉噪音,更有人因此被管委會罰款。究竟你的『方便停車』,正在埋下什麼法律地雷?」

 

以下針對透天社區共有土地停車問題的法律分析與實務建議,分為「法律風險」、「實際影響」及「解決方案」三部分:

 

一、法律層面:你可能踩中的3大地雷

「共同持有」≠「自由使用」

根據《民法》第820條,共有物使用需「全體共有人同意」。即使你持有產權,未經其他共有人允許停車,仍可能構成「無權占有」,其他共有人可要求排除侵害(如提告返還土地、賠償不當得利)。

實務案例:曾有住戶在共有通道停車,遭其他住戶集體提告,最終判決需賠償使用租金(每月3,000元計算)。

 

「先佔先贏」的迷思

即使已有住戶停車,不代表行為合法。若對方未獲全體同意,你模仿停放可能被視為「共同侵權」,反而擴大法律責任風險。

 

稅金繳納≠使用權利

繳納土地稅是義務,但使用權需基於「合法約定」。法院明確指出,不能以分擔稅費為由,主張單方面使用共有地

 

二、實務影響:看似賺到車位,實則後患無窮

鄰里關係惡化:

其他住戶可能聯合抵制,甚至針對你的車輛(如檢舉、破壞),衍生更多糾紛。

 

未來轉售貶值:

社區停車亂象會影響房價,且若糾紛進入法律程序,買方可能要求折價或退訂。

 

管理費爭議:

若因此需訴訟或調解,可能被要求分攤法律費用,反而增加支出。

 

三、聰明解方:3步驟合法保障權益

步驟1:確認土地登記狀態

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登記謄本」,確認:

持分比例(你擁有多少權利範圍)

有無「分管協議」(歷史上有無約定特定區域使用方式)

 

步驟2:召開共有人會議

依《民法》第820條,召集全體共有人討論停車規則,可考慮:

方案A:訂立書面「分管契約」,劃定停車位並經全體同意

方案B:將土地出租,租金按持分比例分配(需2/3共有人同意)

方案C:設置收費停車場,收益用於社區維護

 

步驟3:依法排除不當占用

若已有住戶違法佔用:

寄發「存證信函」要求限期移除

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提起「返還土地」民事訴訟(可請求相當於租金之賠償)

 

理性建議:別讓「怕吃虧」釀成「真損失」

與其賭氣停車引發衝突,不如主動發起協商。

 

關鍵心法:

「共有地的價值在於『集體管理』,而非『個人佔用』。

合法建立規則,才能真正保障你的持分權益。」

 

「別讓停車位變成破財坑!專家教你『3招自保』:

1先查謄本:用手機申請「電子謄本」,確認土地登記是否有「分管契約」

2開會存證:發起「共有人會議」時,全程錄影並做成書面決議,LINE群組不算數!

3以租代佔:與其偷停被告,不如提案「訂立停車位租金規則」,讓你的持分真正變現

 

你的社區也有停車亂象嗎? 立即分享你的經驗~

Message Board

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