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還住人就要一直帶看!自住屋出售最怕3件事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房子才剛委託房仲出售,屋主的生活就開始被打亂。平日下班要配合看屋,假日原本想休息,卻得忙著打掃、收好私人物品,有時還得帶著小孩出門,讓買方方便參觀。
房仲希望增加帶看機會,屋主卻得犧牲休息時間。尤其房子還有人住,帶看時間、家庭隱私及屋內環境,往往成為賣房過程最讓人困擾的三件事。
空屋好安排、自住考驗時間
房子出售大致分成空屋、出租中及屋主自住三種情況。
空屋帶看時間比較彈性,買方也能仔細觀察格局、採光及屋況。出租屋則須配合房客時間,並尊重租約期間的居住使用權。
自住屋因為屋主每天都在生活,房仲安排客人前,必須先確認時間,尤其家中有小孩、長輩或居家工作者,更容易受到影響。
三種房屋各有銷售條件,帶看方便並不代表成交一定比較快。
第一個困擾:假日一直帶看,屋主沒時間休息
自住屋最常發生的問題,就是房仲不斷安排看屋,屋主卻得反覆整理環境、調整家庭行程。
M傳媒建議,屋主可以在委託銷售時,就和房仲約定固定帶看時間,例如週六下午集中安排,避免整個週末都在等客人。
房仲也應事先了解買方預算、購屋需求及看屋意願,減少無效帶看。
第二個困擾:陌生人進家裡,隱私跟著曝光
自住屋內通常有家庭照片、帳單、藥品、貴重物品及小孩生活用品。
部分買方看屋習慣拍照、錄影,甚至想打開櫃子查看收納空間,容易引發屋主不滿。
屋主應提前收好重要物品,並與房仲確認參觀範圍、拍照規則及進屋人數。
若要拍攝3D環景或VR影片,也應取得屋主同意,避免私人資料與住宅安全資訊曝光。
第三個困擾:家具雜物太多,買方看不出空間感
房子有人住,家具、衣物及生活用品自然比較多,尤其小坪數住宅,容易讓買方覺得空間擁擠。
屋主可先整理客廳、廚房、玄關及主要走道,保持明亮通風,讓買方看清楚格局與屋況。
不過,漏水、壁癌及設備故障仍應誠實揭露。屋內家具家電是否隨屋附贈,也要在交易前說清楚。
出租屋注意!房東有鑰匙也不能亂開門
如果房子還有租客,房東出售時應事先協調帶看時間,依租約及合法方式安排進屋。
法律並未統一規定所有出租屋都必須提前24小時通知,雙方可自行約定合理時段。
依《刑法》第306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可能涉及刑事責任。房東即使持有備用鑰匙,也不能因為房屋要出售,就擅自進入房客住處。
M編觀察:
房仲帶看10組,也未必比帶看3組更容易成交。買方需求、開價、屋況及出價意願,才是需要觀察的重點。
屋主與房仲應在委託初期就談好帶看時間、拍攝規則及參觀方式,並定期檢討買方回饋與銷售進度。
房子有人住,代表帶看需要更多協調,並不代表一定比較難賣。房仲的專業不只是把客人帶進屋內,更要兼顧屋主生活品質,讓每一次帶看都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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