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由於您使用的瀏覽器已經過時,微軟已經於2016年停止IE10以下瀏覽器的技術支援,請您安裝Google Chrome瀏覽器
  1. 首頁
  2. 稅務
  3. 稅務

遺產稅申報新規 生前未繳稅款可比例扣除

遺產稅申報新規 生前未繳稅款可比例扣除
稅務 遺產稅申報新規 生前未繳稅款可比例扣除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近日提醒納稅義務人,針對被繼承人生前應納未納的房屋稅及地價稅,繼承人可依比例自遺產總額中扣除,此項規定能有效降低遺產稅負擔。根據《遺...

遺產稅申報新規 生前未繳稅款可比例扣除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近日提醒納稅義務人,針對被繼承人生前應納未納的房屋稅及地價稅,繼承人可依比例自遺產總額中扣除,此項規定能有效降低遺產稅負擔。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依法應納的各項稅捐,均可列為遺產扣除項目。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這類稅款需按被繼承人生存期間占稅款所屬期間的比例計算扣除額。具體而言,房屋稅的課稅期間為每年7月至隔年6月,地價稅則為每年112月。舉例來說,若被繼承人於今年331日過世,其應繳納的房屋稅5萬元及地價稅12.6萬元,繼承人可分別扣除37,568元及31,327元。 

 

此項措施對納稅人權益影響重大。國稅局特別提醒,辦理遺產稅申報時,應詳細檢視被繼承人是否有各類應納未納稅捐、罰鍰等,只要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即可依法扣除。以今年3月過世的案例而言,繼承人可透過精確計算生存天數比例,有效降低應納遺產稅額。 

 

為協助民眾正確申報,南區國稅局提供免費諮詢專線0800-000321,由專人解答相關疑問。納稅人亦可洽詢綜所遺贈稅組黃股長(06-22231118066),獲得更詳盡的專業指導。國稅局強調,這項扣除機制充分體現稅制的人性化設計,讓民眾在處理親人後事時,能兼顧稅務權益與情感需求。 

 

專家建議,繼承人應妥善保存被繼承人的各類稅單及繳費證明,並留意稅款所屬期間,才能精準計算扣除額度。透過合法節稅規劃,不僅能減輕稅負壓力,更能確保遺產分配的公平性。圖/google map

Message Board

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