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驗屋瑕疵多,銀行卻已全額撥款!如何避免建商擺爛?權益自救指南
購買預售屋本是期待未來的美好家園,但若交屋初驗時發現多處與契約不符,甚至銀行已將貸款(含交屋保留款)全數撥給建商,該怎麼辦?許多購屋族擔心,一旦建商拿到全部款項,是否會消極處理瑕疵,甚至置之不理?
別慌!即使款項已撥付,您仍有法律與協商籌碼可保障權益。本文將解析:
銀行為何會提前撥光交屋款?責任在誰?
建商不修繕、不賠償時,如何強制要求減價或修復?
款項已全付的情況下,有哪些補救措施可施壓建商?
未來購屋如何避免類似糾紛?
在預售屋交屋過程中,若初驗發現多處與契約不符,且銀行已全額撥款(包含交屋保留款),確實可能削弱買方與建商協商的籌碼。以下是具體的權益保障建議:
1. 釐清契約條款與銀行撥款問題
交屋保留款的意義:
依內政部規定,預售屋應保留「房地總價5%」作為交屋保留款,待驗屋無重大瑕疵後才支付。若契約明訂交屋款為幾十萬,但銀行卻全額撥款,可能涉及以下情況:
建商未依約保留款項,或銀行誤將交屋款納入貸款範圍。
契約未明確區分「貸款金額」與「交屋款」的撥付條件,導致銀行一次性放款。
立即釐清責任:
向銀行確認貸款合約內容,釐清是否因建商要求或作業疏失導致全額撥款。
檢視預售屋契約中關於「撥款條件」的條款,若建商違反保留款約定,可主張其違約。
2. 要求建商修繕或減價賠償
瑕疵修繕的法定義務:
即使款項已撥付,建商仍負有修繕瑕疵的責任。根據《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建商需在交屋前完成修繕,且結構保固15年、設備保固1年。
具體行動:
將初驗瑕疵逐一記錄,並以書面(如存證信函)要求建商限期修復。
若瑕疵影響使用功能(如漏水、管線錯誤),可主張「減少價金」或賠償,並協商折抵金額。
法律途徑:
若建商拒絕處理,可依《民法》瑕疵擔保責任要求解約或減價,並向消保單位申訴(如各縣市消保官)或提起民事訴訟。
3. 補救措施:確保修繕完成前暫緩過戶
協商暫停過戶程序:
若款項已撥付但尚未過戶,可要求代書暫停過戶,待修繕完成再繼續流程。實務上,建商可能因未完成過戶而更有壓力處理瑕疵。
爭取利息補償:
若因修繕延遲交屋,建商應返還撥款日至實際交屋日的房貸利息(依定型化契約規定)。
4. 預防未來風險的建議
驗屋與撥款順序:
未來購屋時,應堅持「驗屋無重大瑕疵後再對保撥款」,避免銀行提前放款導致籌碼盡失。
契約審閱:
簽約前確認交屋款比例(至少5%)及撥款條件,並要求註明「修繕完成後才支付尾款」。
最後提醒,即使款項已全數撥付,您仍可透過書面催告、消保申訴或法律途徑要求建商履約。建議立即整理瑕疵證據,並尋求專業律師或驗屋公司協助,以強化協商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