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住宅剩20年還能買嗎?富哥:先別問便不便宜,要先問銀行把不把它當房貸
文/中華民國不動產金融知識發展協會理事長 呂崑富(富哥)
很多人看到地上權住宅,第一個反應都是:「價格比一般住宅便宜這麼多,是不是可以撿便宜?」
富哥要提醒,買地上權住宅不能只看總價打幾折,更不能只用一般房屋買賣的邏輯來評估。尤其是剩餘年限只剩20年左右的地上權住宅,真正關鍵不是你想不想買,而是銀行願不願意把它當成一般住宅房貸承作。
這一點,很多買方很容易誤判。
一般所有權住宅,銀行承作房貸時,背後有土地與建物作為擔保。即使借款人未來還不出來,銀行仍可透過抵押權處分擔保品,掌握相對穩定的回收價值。但地上權住宅不同,買方取得的不是完整土地所有權,而是在一定期間內使用土地與建物的權利。
也就是說,地上權住宅的價值會隨著剩餘年限逐年遞減。年限越短,未來轉售市場越窄,銀行對擔保品價值的認定也會越保守。
如果一戶地上權住宅剩餘年限只剩20年,銀行不會只看成交價格,而會先問幾個問題:貸款期間能不能被剩餘年限覆蓋?地上權期滿後建物怎麼處理?未來買方接手意願高不高?若借款人違約,銀行處分擔保品時能不能順利變現?
只要這些問題答案不夠明確,銀行就可能不願用一般住宅房貸條件承作。
這就是地上權住宅最容易被低估的金融風險:買方以為自己在買房,銀行卻可能把它看成高風險授信。
一般住宅房貸的優勢,是利率相對低、年限相對長,常見可拉到20年、30年,甚至更長。但若銀行認為地上權住宅剩餘年限太短,擔保價值不足,就可能降低貸款成數、縮短貸款年限、提高利率,甚至要求借款人改用信用貸款、消費性貸款,或要求增加其他擔保品。
這時候,買方現金流壓力會完全不一樣。
舉例來說,一戶地上權住宅開價1000萬元,表面上比同區一般住宅便宜不少,買方以為可以用房貸方式貸款。若銀行願意用一般房貸邏輯核貸,假設貸款500萬元、年限10年或15年,雖然月付金不低,但至少還能用家庭收入評估是否負擔得起。
但如果銀行不把它當一般房貸,只願意用信用貸款或短年期授信方式處理,貸款年限可能只剩3年、5年或7年,利率也可能比房貸高出一截。這時候,即使買價看似便宜,每月還款金額也可能暴增,買方原本以為撿到便宜,最後卻變成現金流被壓垮。
富哥常說,買房不能只看總價,還要看月付;不能只看價格便宜,還要看資金成本。
剩餘年限短的地上權住宅,最怕的就是「價格便宜,但貸款條件很硬」。如果銀行成數低,代表自備款要提高;如果利率高,代表資金成本增加;如果年限短,代表月付金上升。這三件事加在一起,就會讓原本看似低總價的產品,變成家庭現金流的高壓測試。
所以,買地上權住宅之前,第一步不是出價,也不是跟房仲討論還能殺多少,而是先拿資料去問銀行。
買方應該先準備權狀、土地及建物謄本、地上權契約、剩餘年限資料、買賣條件、管理費及地租相關資料,直接詢問銀行四件事:第一,能不能用一般住宅房貸承作?第二,可貸成數是多少?第三,利率與貸款年限怎麼算?第四,是否需要其他擔保品或保證人?
如果銀行回覆只能用信用貸款邏輯,或者貸款年限很短、成數很低、利率偏高,那這間房子就算市價5折,也未必真的便宜。
地上權住宅不是不能買,但一定要用「使用年限+貸款條件+轉售能力+現金流」一起評估。尤其剩餘年限只剩20年的物件,買方更要保守,因為你買的不是永久資產,而是一段會倒數的使用權。
富哥一句話提醒:剩20年的地上權住宅,最可怕不是價格貴,而是銀行可能不把它當房貸。一般房貸一旦變成短年期、高利率授信,月付金可能直接失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