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斡旋後屋主神隱要加價?揭密買房『釣魚話術』三大套路
在房市熱絡的當下,購屋者常陷入「不加價就搶不到」的焦慮。近日一名網友分享自身經歷,指出在表達購屋意願後,房仲以「有人已下斡旋」為由要求加價封頂,除要求買方服務費不得議價之外還取消貸款不足附加條件,未料隔日屋主卻臨時反悔,甚至以「賣太便宜」為由要求二次加價。此案例引發熱議,也凸顯房市交易中資訊不對等與話術操作風險。
仲介話術與屋主心態
該案例中,房仲以「有人下斡旋」製造緊迫感,是常見的行銷手法。業內人士透露,此舉可能是試探買方底價,或真有多組競爭,但屋主事後反悔的狀況卻暴露交易流程的瑕疵。房仲未事先確認屋主售屋意願,便要求買方加價並接受嚴苛條件(如仲介費不折讓、貸款無但書),形同將風險轉嫁給消費者。
屋主臨時神隱並要求二次加價可能心態:
一是對市場行情判斷失準,簽署斡旋後反悔;二是利用買方急迫心理,透過仲介層層抬價。賣厝阿明指出,即使已簽立斡旋,若賣方未同意簽屬,買方僅能依斡旋金返還條款解約,損失自身時間與機會成本。
如何避免淪為抬價工具?
賣厝阿明建議,面對「有人競爭」的說辭,買方可要求仲介提供斡旋單影本佐證(隱去個資),並明訂斡旋有效期與但書條款。若屋主拒絕出面,應堅持「見面才談加價」,避免隔空喊價。賣厝阿明坦言,部分仲介為促成交易,可能誇大競爭情勢,買方需保持冷靜,要求書面承諾而非口頭保證。若遇屋主臨時加價,可考慮暫停議價,避免陷入情緒化決策,同時向仲介公司提出申訴,要求說明流程疏失。
房市交易本該是公平透明的協商過程,但資訊落差與話術操作卻可能讓買方淪為抬價的棋子。此案例提醒消費者,斡旋前應確認屋主售屋意願的穩定性,並將所有承諾落實於書面。主管機關也應加強查核「假競爭真抬價」的銷售亂象,才能讓市場回歸專業與誠信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