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效應發威!「免稅小套房」不再免稅,超過3戶最高課4.8%
文/M傳媒房產中心 M編
囤房稅2.0上路後,過去不少「免稅小套房」如今不再無條件免稅。稅務局提醒,自然人持有現值10萬元以下的住家用房屋,全國限三戶免稅,超過戶數將無法免稅,甚至可能視為非自住住家房屋,課徵最高4.8%的囤房稅。
房屋稅差別稅率2.0(俗稱囤房稅2.0)自2024年7月1日上路,新制提高多屋族持有成本,其中過去常見的低總價小套房、老公寓或低現值住宅,也必須適用新規。
過去:低價屋不限戶數免稅
在囤房稅2.0上路之前,房屋現值低於10萬元以下的住家用房屋,不論持有多少戶,都可以免徵房屋稅。這使得不少投資客或多屋族,透過持有大量低現值小套房來規避房屋稅。
稅務局表示,過去這種「不限戶數免稅」的規定,確實造成部分多屋族將資產分散到低價房屋,藉此降低持有成本。
新制:全國限3戶免稅,超過最高課4.8%
新制規定,自然人全國僅限三戶可適用免稅。若超過三戶,超出的房屋將改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課徵,稅率依持有戶數累進,最高可達4.8%。
舉例來說,某甲在全國持有5戶現值10萬元以下的小套房。依新制規定,其中3戶可以免稅,另外2戶則必須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課稅。如果某甲同時還持有其他非自住房屋,總戶數可能推升到更高稅率級距,最高可達4.8%。
以房屋現值10萬元計算,免稅時每年繳0元;改按非自住稅率課徵後,每年可能繳2,600元至4,800元。雖然絕對金額不高,但對持有多戶的投資客來說,累積起來的持有成本增加相當可觀。
哪些房屋會受到影響?
這項新規主要影響以下幾類房屋:
-
低總價小套房:尤其是位於蛋白區或學區附近的出租型套房
-
老舊公寓:屋齡高、評定現值低的公寓單位
-
偏遠地區住宅:公告現值較低的住宅
-
產權複雜的低價房屋:持分較小的繼承房屋
稅務局建議,持有多戶低現值房屋的民眾,可以考慮以下做法:
第一,盤點全國持有的低現值房屋戶數。如果超過3戶,建議優先保留自住或實際使用頻率較高的房屋作為免稅戶。
第二,如果是出租用途,可評估是否加入公益出租人或包租代管,享有較低的房屋稅率(1.2%)。
第三,如果房屋老舊、使用效益低,可考慮出售或整合,降低持有戶數。
M編觀點
囤房稅2.0的設計初衷,是抑制空置與囤房,不是懲罰合法出租的房東。過去用「免稅小套房」規避房屋稅的作法,在新制下已經行不通了。
對於持有多戶低價房屋的屋主來說,現在是重新檢視資產配置的時候。與其讓房子空著被課重稅,不如考慮出租或出售,讓資產發揮更大的效益。
你名下也有低現值的小套房或老公寓嗎?戶數超過三戶了嗎?留言跟M編分享你的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