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繼承就沒了!身障扣除額693萬元直接掰掰,國稅局:拋棄前先想清楚
M傳媒房產中心/M編
很多人以為,拋棄繼承只是「放棄拿錢」,跟稅務優惠沒關係。但國稅局最新案例提醒:一旦拋棄繼承,相關的扣除額也跟著沒了!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遺產稅設有父母扣除額、身心障礙扣除額、子女扣除額等,不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繼承人中拋棄繼承權者,將無法享有這些扣除額。
身障扣除額693萬元,拋棄就沒了
以身障扣除額為例,被繼承人遺有配偶、父母及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屬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在申報遺產稅時,每人可列報身障扣除額693萬元。
但國稅局強調:相關親屬如果已經拋棄繼承權,都不適用這項扣除規定
南區國稅局舉例,經常居住境內的陳先生(化名)於2025年11月過世,陳先生未婚且無子女,遺有父母二人,其中陳爸爸為重度身心障礙者。但陳先生父母均拋棄繼承權,由陳先生的兄長單獨繼承遺產。雖陳爸爸持有重度身障證明,但已拋棄繼承,不再具備繼承人資格,也無法列報遺產稅身障扣除額。
為什麼拋棄繼承會影響扣除額?
國稅局解釋,遺產稅的各項扣除額,是針對「繼承人」設計的稅務優惠。如果你拋棄繼承,在法律上你就不是這個案件的繼承人,自然不能享有繼承人專屬的扣除額。
簡單說:要拿扣除額,就要當繼承人;不當繼承人,就沒有扣除額
拋棄繼承前,先算這三筆帳
第一筆:身障扣除額693萬元
如果家中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親屬,拋棄繼承前要想清楚,這693萬的扣除額可能就沒了。
第二筆:父母扣除額
被繼承人遺有父母者,每人可列報父母扣除額。拋棄繼承的父母,同樣無法適用。
第三筆:子女扣除額
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在校就學子女,也有相應的扣除額。拋棄繼承後,這些優惠全部歸零。
什麼情況下該拋棄?什麼情況不該?
建議拋棄的情況:
被繼承人債務遠大於遺產,拋棄可以避免繼承債務
家族已有協議,由特定人繼承,其他人配合拋棄
建議三思的情況:
有身障親屬、未成年子女等,拋棄會損失大額扣除額
只是為了簡化程序,沒算清楚稅務影響就拋棄
M編:拋棄繼承不是「簽個名就沒事」的小事,它會影響遺產稅計算
尤其家裡有身障親屬、未成年子女的,693萬的扣除額一旦沒了,要補的稅可能比繼承的錢還多。
國稅局提醒,列報遺產稅身障扣除額,應檢附相關證明,供稽徵機關審認。
一句話總結:拋棄繼承前,先找專業人士算清楚,不要為了省事,反而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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