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屋前一週才說坪數變大要補20萬!買方怒:簽約怎沒講?專家:不是建商說了算
M傳媒 房產中心/M編
預售屋快交屋,卻突然被通知「坪數變大,要多補二十幾萬元」,這筆錢到底該不該付?
網友在臉書《買房知識家》社團發問,表示近期即將交屋,沒想到建商竟在交屋前一週才通知,房屋坪數比當初預售簽約時多了一些,因此價金需要再補繳二十幾萬元,讓他相當錯愕,直呼:「這樣是對的嗎?整個心情很差,簽約時也沒告知,現在才再說。」
這類情況其實是預售屋交屋前常見的「面積誤差找補」問題。由於預售屋簽約時,房屋還沒完成所有權登記,契約上的面積多半是依照設計圖、建照圖或銷售資料預估;等到房屋完工、地政機關完成建物第一次登記後,實際登記面積可能會與契約約定面積出現些微差異。
不過,重點不是「有沒有多坪數」,而是「怎麼算、能補多少、建商有沒有提出明細」。
專家指出,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房屋面積原則上以地政機關登記完竣的面積為準。如果登記面積比契約約定面積少,建商應針對不足部分退還價金;如果登記面積比契約約定面積多,買方雖然可能需要補足價金,但最多只以2%為限,不是建商說多多少,買方就得照單全收。
換句話說,建商交屋前要求補繳二十幾萬元,不一定違法,但買方絕對不能只聽口頭通知就付款。第一步應該先要求建商提出完整計算明細,包括契約約定面積、地政登記面積、主建物面積、附屬建物面積、共有部分面積,以及每一項單價如何計算。
特別要注意的是,面積找補不能粗糙地用「總價除以總坪數」去算。依法規精神,應分別依土地、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等價款,除以各自面積所得單價計算,而且應扣除車位價款及面積。若建商只用一個平均單價直接乘上增加坪數,買方就要特別小心。
此外,若土地面積、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記總面積誤差超過3%,買方還可能有解除契約的權利。也就是說,面積變多不代表建商就能無上限加價,面積差異過大,反而可能讓買方重新評估是否繼續履約。
M編認為,這類糾紛最讓買方不滿的,不只是二十幾萬元,而是「交屋前一週才說」。對多數家庭來說,交屋前本來就要準備尾款、貸款、代書費、契稅、裝潢費、家具家電等支出,突然又冒出一筆額外找補費,很容易打亂現金流,也會讓買方覺得資訊不透明。
建商若早在面積測量或登記資料確認後就主動通知,並附上完整明細,買方通常還能理解;但若拖到交屋前才一句話要求補錢,即使法規上可能站得住腳,消費者觀感也很差。
對購屋族來說,遇到這種情況,千萬不要只憑情緒吵,也不要急著付錢。應先翻出預售屋買賣契約,查看「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條款,再要求建商提供建物測量成果、所有權登記資料及價款找補表。若對方拒絕提供,或計算方式明顯不合理,可向地方政府地政局、消保官或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M編總結,房子可以多一點,信任不能少一點;真正專業的建商,應該把面積找補攤在陽光下算清楚,而不是在交屋前才讓買方措手不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