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身心障礙扣除額調升!2026年繼承案件每名符合資格家屬可多扣693萬元 但「這種情況」不適用
【M傳媒/綜合報導】
申報遺產稅時,若被繼承人的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或父母符合身心障礙資格,可列報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2026年發生的繼承案件,每名符合資格的家屬可從遺產總額多扣除693萬元,但若身心障礙者是被繼承人本人,則不能適用。
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適用對象須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的「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或《精神衛生法》規定的「嚴重」病人。也就是說,並非所有身心障礙者都能列報,必須符合重度以上或嚴重病人的資格。
戶籍謄本見端倪 國稅局主動輔導補列
國稅局指出,近期有民眾臨櫃申報遺產稅時,未列報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承辦人員審查被繼承人配偶戶籍謄本時,發現記事欄記載受監護宣告事項,便主動詢問,並輔導民眾提供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文件,補列扣除額,協助減輕稅負。
不過,國稅局也提醒,戶籍謄本上受監護宣告的記載,只是承辦人員進一步確認資格的線索,申報時仍須檢附符合規定的證明文件,不能僅憑受監護宣告就認定可適用。民眾整理申報資料時,應一併確認家屬資格,並備妥相關證明。
2026年繼承案件適用 每名多扣693萬元
依現行規定,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可扣除一定金額。2026年發生的繼承案件,每名符合資格的家屬可從遺產總額多扣除693萬元。這項扣除額可有效降低遺產稅稅基,對有身心障礙家屬的家庭而言,是一項重要的節稅權益。
國稅局強調,若身心障礙者是被繼承人本人,則不能列報這項扣除額。因為該扣除額的設計目的,是為了照顧被繼承人遺留的身心障礙家屬,而非被繼承人自己。
M編提醒:資格、證明、期限 三件事缺一不可
遺產稅申報涉及諸多扣除額與節稅權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是其中之一。提醒民眾,申報前先確認家屬是否符合「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嚴重病人」資格,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若戶籍謄本上有受監護宣告記載,可主動向國稅局洽詢,確認是否可適用。
關鍵字: 遺產稅、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693萬元、中區國稅局、重度身心障礙、嚴重病人、受監護宣告、遺產及贈與稅法、節稅、M傳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