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空房改日租套房更划算?小心!一不注意恐被課重稅 | M傳媒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不少屋主看到民宿、短租市場熱絡,心想「反正家裡多幾間空房,改成日租套房多賺一點也不錯」,但小心這一念之差可能讓你賠了稅金還得不償失!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最近提醒,房子只要有提供日租或短期住宿服務,就算不是天天出租,也算「營業使用」,不再享有「自用住宅用地」的地價稅優惠。換句話說,原本可享1‰優惠稅率的住宅,若被判定為營業用地,稅率最高可達10‰,差距十倍起跳。
許多民眾誤以為「不是天天出租就不算營業」,但依《土地稅法》規定,自用住宅用地的定義非常明確: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必須在該地設籍,且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一旦出租,不論短租、長租、間歇出租,甚至只是收租一次,都屬「營業行為」,稅務單位依法就會取消自用住宅優惠。
舉例來說,一位屋主在自家二樓隔出三間日租套房,平時透過網路平台出租給短期旅客,雖然每月入住率不到五成,但只要有收租紀錄,稅務機關就能據此認定為營業用途。結果隔年地價稅單寄來,稅額從原本幾千元暴增到幾萬元,讓屋主大呼「早知道就不改了!」。
更慘的是,這類狀況一旦被稅務單位追溯,往往不只當年度,可能會要求補繳過去幾年的差額,甚至加計利息與罰鍰。換算下來,短期出租所賺的幾萬元租金,根本不夠補稅。
稅務人員也提醒,若真想經營短租或民宿,應依法申請合法登記,包括觀光局核發的「旅宿登記證」,以及營業登記等程序。雖然手續繁瑣,但至少稅務身份明確,避免被認定偷營業或逃稅。若屋主只是想把閒置空房出租,建議選擇長租型態,既不會失去自用住宅稅率,也能穩定收租。
M觀點:
很多屋主看短租市場賺頭高,卻忽略了背後的稅務風險。房屋使用性質一旦改變,政府查起來可是一查到底。與其為了短期收益冒著重稅與罰鍰風險,不如老老實實選擇合法長租或整體規劃經營。如果真的想轉型做日租,記得先找專業會計或房產顧問評估,別讓「多賺一點」變成「多賠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