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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土地仍在種菜也要繳稅? 公共設施完竣隔年起課徵地價稅

都市土地仍在種菜也要繳稅? 公共設施完竣隔年起課徵地價稅
M-news 都市土地仍在種菜也要繳稅? 公共設施完竣隔年起課徵地價稅 【M傳媒/綜合報導】 「我的土地明明還在種菜、種稻,為什麼要繳地價稅?」這是不少民眾收到稅單時的常見疑問。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

都市土地仍在種菜也要繳稅? 公共設施完竣隔年起課徵地價稅

【M傳媒/綜合報導】

「我的土地明明還在種菜、種稻,為什麼要繳地價稅?」這是不少民眾收到稅單時的常見疑問。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土地是否持續耕作,並不是決定是否課徵地價稅的唯一條件。都市土地一旦「公共設施完竣」,即使目前仍作農業使用,依法仍須課徵地價稅

四大公共設施完備,即失去免稅資格

稅務局說明,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土地,在周邊公共設施尚未完備前,若確實作農業使用,可依法課徵田賦。由於現行政策停徵田賦,民眾無須負擔稅捐。

然而,若土地周邊的道路、自來水、排水及電力等四大公共設施皆已建置齊全,代表土地已具備建築使用條件,情況便大不相同。此時,土地已不符合課徵田賦規定,無論地主有沒有蓋房子,或土地上是否仍種植蔬菜、稻米等農作物,都會從公共設施完竣的「隔年」起開始課徵地價稅

多數使用分區均適用,農業區、保護區除外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指出,都市土地依都市計畫編為農業區、保護區以外之使用分區,如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等,且公共設施已完竣者(指道路、自來水、排水系統、電力等4項設施建設完竣),即使仍作農業使用,均不屬課徵田賦範圍,應自公設完竣的次年起改課地價稅。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也說明,都市土地若編為住宅區、商業區或工業區等使用分區,且周邊公共設施均已完竣,即代表土地已具備都市發展機能。

不過,若土地依都市計畫編為農業區及保護區,且限作農業用地使用者,仍可課徵田賦

實例說明:種菜照樣要繳稅

嘉義縣財稅局舉例,王先生有一筆都市土地,原本因附近道路、排水、自來水及電力等公共設施尚未完成,雖然土地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但一直作為農地種菜,符合規定按田賦課徵。

後來相關公共設施於115年完成,王先生仍繼續種菜,也沒有興建房屋,但因土地公共設施已完竣,該筆土地自116年起,即應課徵地價稅

留意通知,必要時可申請復查

稅務局提醒,都市土地在公共設施未完竣前未作農業使用,或經主管機關認定公共設施已完竣,仍無作農業使用,均不屬課徵田賦範圍,應依法改課地價稅。

如果民眾對土地課稅方式有疑問,可洽詢土地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若接獲改課通知感到不解,也可申請復查以爭取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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