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厝阿明知識+:社宅土地愈來愈貴!中央直接給錢,讓地方自己蓋,會不會更好?
【M傳媒房產中心】
最近關於社會住宅的新聞,相信大家都看到了。內政部長劉世芳公開承認,未來用素地直接興建社宅會愈來愈困難。新北市的長官更直白點出核心困境:「免費的土地愈來愈少了。」
這就像一場遊戲,一開始地上的寶箱(國有地)隨便開,但開到現在,寶箱都快沒了,剩下的不是鎖起來(有償撥用),就是價格貴得嚇人。中央和地方,現在都盯著愈來愈高的土地帳單發愁。
新聞裡提到,現在的解方是加強「包租代管」和「租金補貼」。但阿明看了心裡總有個疑問:這兩樣都是「每年燒錢的消耗品」,錢燒完,幫助就停了。這跟我們自己付房租有什麼兩樣?真正的社宅,應該是能傳給下一代的「公共資產」,是穩定市場的壓艙石。
所以,既然中央手上便宜的「子彈」(土地)不夠了,那是不是該換個打法,中央直接提供「專款專用的經費」,補助地方政府用重劃區土地蓋社宅?
一、現在的困境:中央沒地,地方沒錢,卡在路上
我們先看懂現在卡在哪裡,就像交通打結,得先知道癥結點。
中央的難處:國有地寶庫見底了
過去十年,中央能無償拿來蓋社宅的國有土地,就像不用錢的原料,但現在這座寶庫已經快挖光了。剩下的土地,很多屬於「國營事業」或特定基金,要用就得花市價或成本價去「有償撥用」。光買地就是一筆天文數字,嚴重擠壓到後續的興建預算。這也是為什麼部長會說,直接興建的量能會下降。
地方的困境:看得見地,卻掏不出錢
地方縣市政府其實最了解自己轄區哪裡有適合的地。可能是市地重劃區的保留地,或是需要活化利用的公有地。但是,蓋社宅是極龐大的資本支出,動輒數十億,對地方財政是沈重負擔。中央雖然曾希望地方在重劃時保留一定比例土地給中央買,但在萬物皆漲的時代,這個模式也走得很艱難。
結果就是:中央握著預算但找不到便宜地,地方手上有地或知道哪裡有地,卻沒有足夠的錢去執行。 兩邊就像缺了一角的拼圖,對不上,社宅的推動速度自然就慢了下來。
二、阿明觀點:與其中央苦找土地,不如「專款補助」地方興建
與其讓中央全國跑透透找地、協調,陷入土地取得的泥沼,我認為更有效率、更貼近需求的策略是:
由中央編列「社會住宅興建專款」,專款專用,直接補助給有意願、有計畫的地方政府。
這筆錢怎麼用?可以設定明確的遊戲規則:
地方提案競爭:各縣市提出自己的社宅興建計畫,包含地點、戶數、財務規劃、社區設計等,向中央申請補助。
中央審核補助:中央依據計畫的可行性、急迫性、效益進行評比,核定補助比例(例如興建成本的50%-70%)。
地方負責執行:拿到補助的地方政府,負起從徵地、設計、發包到興建、管理的全部責任。
資產歸屬地方:蓋好的社宅,產權歸地方政府所有,後續的營運管理也由地方主責,成為地方的長期公共資產。
這個模式有什麼好處?
效率更高:地方政府對轄區土地資訊、區域發展最熟悉,能更快找到合適基地,避免中央跨部會協調的時間成本。
更貼近需求:地方最清楚自己市民的居住痛點在哪裡,可以規劃出更符合當地需求的房型與配套(例如結合托幼、長照)。
責任明確:從「中央請客、地方配合」變成「地方主導、中央支援」,權責分明,更能追蹤成效。
分散風險:不再集中於單一中央機關推動,讓有能力的縣市可以加速進行,形成各地開花的局面。
三、這不是空想:既有包租代管,為何不能有「興建補貼」?
有人可能會問:這樣不會圖利特定縣市嗎?財政紀律怎麼辦?
阿明認為,現在中央大力推動的「包租代管」和「租金補貼」,本質上就是一種 「經常性經費的補貼」 ,把大筆預算交給民間業者和房東。既然可以補貼「租市場上的房子」,為什麼不能把一部分預算轉換為 「資本性支出的補貼」 ,用來補貼「蓋新的公共房子」?
這就像一個家庭,你可以選擇一直幫孩子付高昂的房租(租金補貼),也可以選擇幫他湊頭期款,買一間屬於自己的小房子(興建補貼)。後者初期壓力大,但長期來看,卻是累積資產、擺脫長期支出的根本之道。
當然,這需要嚴謹的法制設計,確保專款專用、防止浮濫,並且要搭配嚴格的工程審查與後續營運監督。但技術問題可以克服,關鍵在於有沒有決心,把資源從「補貼市場租金」部分轉移到「創造公共資產」上。
改變思維,把餅做大,才是永續之道
面對土地成本高漲的現實,如果我們只是放慢新建、更依賴租金補貼,那只會讓政府的居住政策,永遠陷在「龐大現金支出」和「追趕市場租金」的循環裡。
社會住宅應該是「城市基礎建設」,就像蓋學校、圖書館、公園一樣。中央政府與其糾結於自己手上土地不足,不如扮演好「資源分配者」與「戰略支持者」的角色,提供強而有力的經費後盾,激發地方政府的主動性。讓有決心、有規劃的地方政府能「子彈充足」地去開闢戰場,才能突破當前土地取得的瓶頸,真正為台灣留下大量可永續循環的公共住宅資產。這或許是讓社會住宅政策走得更遠、更穩的關鍵一步。
我是賣厝阿明,這是我的一點觀察與思考,也歡迎大家分享自己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