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沒寫也能扣?」租屋退租糾紛頻傳,阿明籲建立退租條款完整規範
文/賣厝阿明知識+
「冷氣出風口黑黑的,扣1000元!」「貓咪住過,沙發要賠3000元!」「住了5年,窗簾、燈具全部換新,扣36800元!」
這些不是網路誇大劇情,而是真實發生在台灣租屋市場的退租糾紛。隨著租屋族人口逐年攀升,退租時「押金被亂扣」已成為租屋族最常見的惡夢。
阿明要說:現行法規雖有基本框架,但退租條款仍缺乏完整規範,導致「合約沒寫也能扣」的亂象層出不窮。
亂象一:自然損耗 vs. 人為破壞,界線模糊
一名網友在臉書發文控訴,他租了5年的房子退租時,已將屋內整理乾淨,房東卻要求更換冷氣馬達、窗簾、燈具、重新油漆,總共要扣36800元。房東還聲稱「金額很合理」,讓該網友暴怒:「我住5年又不是5分鐘,牆壁油漆怎麼可能還是新的!」
律師指出,民法規定「自然損耗」應由房東自行負責,但實務上「自然損耗」與「人為破壞」的界線極為模糊。窗簾褪色、牆面微髒、家具老化,這些到底算誰的?沒有明確標準,就成了房東任意扣款的灰色地帶。
阿明一句話:住了5年的房子,想要跟新的一樣?那叫「重新裝潢」,不叫「恢復原狀」。
亂象二:清潔標準各自解讀,冷氣成最大爭議
另一名在台南租屋的網友,退租時房東嫌床底沒清、馬桶有垢、廁所地板縫卡黃垢,連「冷氣出風口黑黑的」也要他清理。他只住一年,懷疑冷氣發霉是舊有問題,但為了交屋,還是被扣了1000元清潔費。
類似案例層出不窮。有租客抱怨:「我住半年,冬天根本沒開冷氣,退租卻要我付冷氣清潔費,合約根本沒寫!」租屋代管業者則反駁:「冷氣濾網都是寵物毛,不清理下個房客怎麼住?」
雙方各說各話,根本原因在於:現行合約對「清潔到什麼程度」完全沒有統一標準。
阿明一句話:冷氣清潔費不是不能收,但合約要先寫。沒寫就不能扣,這是原則。
亂象三:寵物條款無限上綱,扣押金如勒索
高雄一名雷先生與女友承租套房,因養貓簽了寵物條款。住滿一年退租時,代管公司列出沙發3000元、房間1500元、浴室2000元、燈泡與髒污1500元,共扣8000元押金。
雷先生控訴「根本獅子大開口」,業者則拿出影片反駁,稱地板還有貓的排泄物、滿地毛髮、灰塵,「自己清乾淨就不扣錢」。雙方各執一詞,合約中的「寵物條款」因未明確定義清潔範圍與賠償標準,成了爭議根源。
阿明一句話:寵物條款要寫清楚——押金多少、清潔到什麼程度、賠償標準怎麼算。不要寫得模糊,讓雙方都有想像空間。
現行法規已有基礎,但細節仍不足
事實上,台灣並非沒有租賃專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自2018年6月27日施行,已規範多項租賃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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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上限: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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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程序:租約消滅時,應由雙方共同完成屋況及附屬設備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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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留物處理:限期催告不取回,視為拋棄,處理費用可由押金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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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紛管道:各縣市政府不動產糾紛委員會提供免費調處服務
此外,該條例第5條明定,租賃契約「視為具消費關係,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這意味著租客遇到糾紛時,可撥打1950專線向各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然而,現行法規雖有基本框架,對於「什麼可以扣、扣多少、憑什麼扣」,並無統一的細項標準。這就給了問題房東或代管公司「各自表述」的空間。
阿明呼籲:建立退租條款完整規範
要根本解決退租糾紛,應從制度面建立更完整的退租條款規範:
第一,明訂「自然損耗」範圍:參考民法精神,將正常使用造成的折舊、老化、輕微污漬界定為房東應負擔範圍,避免轉嫁給租客。
第二,建立清潔分級標準:區分「一般清潔」(掃地、擦窗)與「深度清潔」(冷氣清洗、地毯保養),後者需在合約中特別約定。
第三,寵物條款獨立化:寵物條款應獨立於主契約,明確記載寵物押金金額、清潔標準、損害賠償範圍,避免無限上綱。
第四,押金返還設期限:現行法規雖有規範,但實務上仍常見拖延返還,建議增訂「無正當理由逾期返還,按日加計違約金」的罰則。
阿明總結:合約寫清楚,租屋沒煩惱
租屋糾紛最常見的原因,就是「合約沒寫清楚」。
押金怎麼扣、清潔到什麼程度、寵物怎麼處理……這些都應該在簽約時就白紙黑字寫下來。不要怕麻煩,也不要覺得「應該沒問題」。因為等到有問題的時候,往往已經來不及了。
阿明一句話:合約越清楚,糾紛越少;條款越完整,雙方越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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