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稅率優惠全攻略 稅務局詳解房屋稅與地價稅差異
對於擁有自用住宅的納稅人來說,了解房屋稅與地價稅的優惠規定至關重要。新竹縣稅務局特別提醒,雖然兩者都提供自住優惠稅率,但適用條件與細節大不相同,民眾務必仔細確認自身權益。
在地價稅方面,符合條件的住宅用地可適用千分之2的優惠稅率。
稅務局指出,常見的誤解是認為每戶家庭僅能申請一處優惠,實際上若另有住宅供成年子女或父母設籍使用,且未出租營業,即可不受「一處」限制。舉例來說,王先生除與配偶共同居住的房屋外,若另有一處供成年子女居住的房產,兩處均可申請優惠稅率。不過需注意土地面積限制,都市土地不得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則以700平方公尺為上限。
房屋稅的規定更為細緻複雜。除基本設籍與不得出租營業外,還需符合「實際居住」要件。
稅務局說明,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持有一戶自住,且房屋現值未達豪宅標準,可享最低1%稅率;持有三戶以內自住適用1.2%稅率;超過三戶則按非自住稅率課徵,也就是俗稱的囤房稅。值得注意的是,房屋稅的認定標準較地價稅更為嚴格,特別強調實際居住事實。
稅務局特別提醒申請時效差異,房屋稅應於每年3月22日前申報,地價稅則需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
由於兩者適用條件與申請期限各不相同,建議民眾提前檢視自身不動產狀況,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以確保能完整享有稅賦優惠。對於有特殊情況的納稅人,稅務局也建議可事先諮詢,避免因誤解規定而影響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