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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負擔宅保障居住,不保證增值!桃園挑戰「買房一定要賺錢」遊戲規則

可負擔宅保障居住,不保證增值!桃園挑戰「買房一定要賺錢」遊戲規則
M-news 可負擔宅保障居住,不保證增值!桃園挑戰「買房一定要賺錢」遊戲規則 M傳媒房產中心 台灣住宅政策多年來一直有個難解矛盾:民眾希望政府讓房子變便宜,但真正買到房子後,又希望房價持續上漲。 ...

可負擔宅保障居住,不保證增值!桃園挑戰「買房一定要賺錢」遊戲規則
M傳媒房產中心

台灣住宅政策多年來一直有個難解矛盾:民眾希望政府讓房子變便宜,但真正買到房子後,又希望房價持續上漲。

結果是,只要住宅具備市場增值空間,就可能吸引投資、轉售與套利;政府原本想提供居住保障,最後卻常變成另一場資產分配遊戲。

桃園市提出的「可負擔住宅」,真正想挑戰的,不只是高房價,而是台灣社會根深柢固的觀念:買房是否一定要同時享有居住權與無上限增值利益?

這套制度的答案是:不一定。

可負擔宅提供的核心價值,是讓符合資格的家庭用可承擔價格取得長期、穩定住所;但住宅轉售、出租與價格增值受到限制。換句話說,政府保障的是「住得下去」,不是承諾「買了就會賺錢」。

社宅租得到,卻不一定住得久

台灣目前的住宅政策,大致分成兩端。

一端是社會住宅與租金補貼,主要協助中低所得及弱勢族群;另一端是一般商品住宅,由市場決定價格。

真正卡在中間的,是收入不算低、未必符合社宅優先資格,卻也無力負擔市場房價的青年與婚育家庭。

這些家庭不是完全沒有收入,而是薪資追不上房價。他們可能租得起房,卻擔心租約、搬家、孩子轉學與高齡後被拒租;想買房,又必須承擔高額頭期款及長期房貸。

桃園的可負擔宅,正是試圖補上「租得到但不安定」與「買得到但負擔不起」之間的缺口。

房價從所得回推,不是跟著市場喊價

一般商品住宅的定價邏輯,是土地、營造成本、市場行情與建商利潤;可負擔住宅則反過來,先看家庭收入能負擔多少,再回推合理售價。

市府目前規劃,將住房支出控制在家庭收入一定比例內,部分試算總價約落在700萬元至1,000萬元,並鎖定無自有住宅、正處於婚育階段的青年家庭。

這代表可負擔宅不是因為地段差、品質差才賣得便宜,而是透過開發利益、容積捐建、信託與價格限制,將部分市場增值從投資利潤轉回居住用途。

實際售價、坪數與貸款條件仍須等待個案公告,但政策核心已相當清楚:先問家庭付不付得起,再決定房子賣多少。

可以長期住,不能自由炒

可負擔宅最具爭議的設計,是限制轉售。

市府規劃透過信託與封閉交易平台管理。未來住戶若要出售,原則上只能賣給下一個符合資格的家庭,且價格不得超過制度設定上限,不能直接進入一般市場追逐最高價。

這代表承購人能取得長期居住保障,甚至依制度傳承給下一代,但不能把政府提供的價格差額轉化為私人暴利。

有人會問:既然不能自由賣,為什麼要買?

答案其實很直接。對真正需要自住的家庭而言,最重要的從來不是十年後能賺多少,而是現在能不能住得安穩、房貸繳不繳得起、孩子能不能不用一直搬家。

可負擔宅要求住戶放棄部分增值可能,換取較低總價與長期居住穩定。這不是剝奪權利,而是用不同條件交換不同價值。

沒有增值紅利,仍有使用價值

台灣長期把房屋同時視為住所、投資品、退休金與家族傳承工具,導致住宅政策很難只處理居住問題。

但一間房子的價值,不只有轉售價差。

住戶可以不用擔心房東突然收回、不必因租約到期搬家,能穩定安排孩子學區、家庭照顧與退休生活,這些都是實際價值。

若以市價一半左右取得住宅,即使未來不能按市場高價出售,家庭仍可把省下的頭期款、利息與月付金用於育兒、教育、醫療與退休準備。

真正的選擇不是「有沒有賺到房價」,而是要把所有資源壓在一間房子上,還是用較低居住成本換取更多生活與財務空間。

房源不能只靠房市熱絡

桃園規劃透過都市計畫、容積調整、建商捐建、公辦都更及航空城安置宅餘屋等方式取得房源,目標在2030年前提供約1,000戶。

這套模式的優點,是政府不必完全依賴預算自行購地興建;開發者取得額外開發效益,也須回饋一部分住宅。

但問題同樣存在:若房源高度依賴建商推案,房市景氣好時供給較多,景氣低迷時可能中斷。1,000戶對人口超過230萬人的桃園而言,也仍只能算政策試驗,難以立即改變整體住宅結構。

未來若要擴大,仍須結合公有土地、社宅、公辦都更及中央制度支持,不能只靠容積交換。

最大風險是未來要求解除限制

可負擔宅真正的壓力測試,不是在第一次招售,而是在十年、二十年後。

當周邊市場房價大幅上漲,可負擔宅住戶卻只能依限制價格出售,是否會要求政府解除信託、放寬轉售、讓住宅回到自由市場?

過去國宅、合宜住宅及部分國外保障房,都曾面臨類似問題。原本為居住保障設計的住宅,最後因政治壓力與住戶利益,逐漸解除限制,轉化為私人增值資產。

因此,制度要成功,不能只靠一紙自治條例,也需要中央法律、信託契約與穩定的政治承諾。

真正要守住的不是房價,而是當初提供低價住宅的公共目的。

M觀點:反對的人可能不是買不起房的人

可負擔住宅不是要消滅市場住宅,也不是要求所有人放棄房價增值。想買一般商品住宅、承擔市場風險、追求資產上漲,本來就是個人選擇。

諷刺的是,很多人買房前高喊居住正義,真的買到便宜房後,第一件事卻是希望政府放寬轉售,讓自己跟著市場一起賺。

如果一間房子能讓家庭用合理房貸安穩住一輩子,卻因為不能翻倍出售就被嫌「不值得買」,那我們真正想要的,到底是居住權,還是政府送一張穩賺不賠的房地產彩券?

問題來了:

政府用公共資源讓你半價買房,未來該不該讓你按市價轉售?若可以,那和合宜住宅套利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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