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達人出動!一招讓不實房仲廣告秒下架 網友實測:真的有效
【M傳媒房產中心】
買房是人生大事,但滑開房屋網站,映入眼簾的卻是各種「附車位」、「社區綠意盎然、步行5分鐘到公園」這類誇張標題,結果一看才發現車位要另外付費或不是專屬,公園其實要走十分鐘以上;還有明明在蛋黃區,卻標出低到離譜的價格,打電話一問才知道根本只是吸客的釣魚廣告。
這種亂象讓不少想買房的人看得霧煞煞。最近,有網友在網路論壇分享自己的「檢舉實戰經驗」,意外掀起熱烈迴響,不少人驚呼:「原來可以這樣做!」
網友實測:別只跟平台投訴
一名網友分享,自己長期看到房屋網站各種誇大不實的廣告,最常見的就是車位、環境或交通條件誇大。
例如廣告寫「社區附雙車位」,結果一看才發現車位要額外付費;或「步行5分鐘到捷運站」,實際上可能要走七、八百公尺甚至更久。
原PO一開始也和大多數人一樣,只向網站平台檢舉,但處理效率慢,廣告掛了好久都還在。
後來,有網友建議他直接跳過平台,向物件所在地的縣市地政局檢舉。原PO照做,準備好廣告網址和截圖,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提出反映。
他說,通常會先在廣告底下留言,給房仲修改機會,如果對方不理會,才截圖送檢舉。幾次下來,這些問題廣告確實被要求修正或下架。
政府出手!罰款最高到2500萬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房仲刊登廣告內容必須與事實相符,不得虛偽或引人錯誤。
若違反,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改正或下架。
若涉及重大不實,還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最重可處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甚至可連續處罰。
這讓不少業者感嘆:「現在發廣告像寫論文,每一句都要有證據。」
廣告用語被放大檢視
近年地方政府稽查房仲廣告明顯加強。例如「近捷運」、「學區宅」、「可停車」等說法,如果與實際不符或無法證明,就可能被認定不實。
曾有仲介在社群平台刊登土地廣告,標示「已有建築線」,被要求提供證明文件,若無法證明,仍可能被裁罰。
釣魚廣告氾濫!成交後房子還在網路上
有民眾分享,剛買房不到一個月就接到電話問「房子要不要賣」,回頭一查,原房仲仍在各大平台打廣告,甚至標註「熱銷好屋」吸客。
主管機關早已提醒,刊登已成交或不存在物件吸客,可能構成不實廣告,依法可罰鍰並要求下架。
檢舉潮來襲!同業也加入「網內互打」
這波檢舉不只來自消費者,也引發房仲內部競爭。有業內人士指出,房仲會針對競爭對手廣告,如「步行幾分鐘到捷運站」、「低公設比」等細節進行檢舉。
為避免觸法,不少公會建議會員建立內部審查機制,成交或委託結束後儘快下架廣告。
全民監督時代來臨!專家教你自保
說到底,讓人心累的是那些看起來划算、實際誇大的廣告,如果你還傻傻跟著走,錢就花了、心就累了。
精明的人會先打問號、要求證明文件,自己當「柯南」查個清楚,讓不實廣告無所遁形。
而那些靠誇大廣告撈生意的房仲,別怪大家檢舉,大家只是學會用法律和證據反擊。這波,你不怕被抓,那就只有荷包失血了。
最後問一句,你看到房仲釣魚廣告,會想檢舉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