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配偶父母設籍也能省地價稅!財政部放寬自住優惠 第二處房產符合條件也適用2‰
【M傳媒/綜合報導】
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適用範圍擴大!財政部2026年7月23日發布解釋令,放寬同性婚姻雙方親屬適用租稅優惠的認定。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近日提醒,同性配偶的父母若在土地所有權人名下房屋設籍居住,符合相關條件,也可比照直系親屬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2‰優惠稅率。
這項新規不僅涉及地價稅,也涵蓋自住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及重購退稅等規定,讓同性婚姻家庭在房地產持有與移轉時,享有更完整的租稅權益。
同性配偶父母設籍 比照直系親屬認定
台南市財稅局表示,依財政部最新解釋令,同性婚姻一方當事人與另一方的直系血親及其配偶,可比照直系親屬適用相關租稅優惠。
例如林先生名下已有一處自住房地,且本人設籍,土地已適用2‰優惠稅率。若林先生另有一處房地,由同性配偶的父親遷入設籍並居住,符合其他法定要件後,第二處土地也能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第二處房產也能申請 成年直系親屬設籍是關鍵
依《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原則上以一處自用住宅用地適用優惠稅率為限。
但若另一處房地由成年直系親屬設籍居住,並符合其他條件,則不受一處限制。
此次財政部將同性配偶的父母等親屬納入比照適用範圍,因此同性配偶的成年父母設籍居住,也能符合相關親屬認定條件。
地價稅2‰優惠 還須符合房屋所有權與使用條件
財稅局提醒,自用住宅用地優惠除了符合設籍要求,還必須同時符合其他條件。
地上房屋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符合規定的直系親屬所有,且沒有出租或營業使用情形。
面積上限方面,都市土地為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為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
一般用地地價稅採10‰至55‰累進稅率,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則為2‰。以相同課稅地價比較,適用2‰稅率可明顯減輕持有稅負。
優惠擴及土地增值稅 房屋買賣也受惠
財政部這次解釋令還涵蓋房屋稅自住認定、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10%優惠稅率,以及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
換言之,同性婚姻家庭除了持有房屋期間可以依規定申請優惠,未來出售或重購自用住宅,也能在符合各項法定條件時,比照相關親屬認定規定申辦。
其中土地增值稅優惠與重購退稅各有不同適用條件,仍須依個案交易及使用情形認定。
今年9月22日申請期限已過 現在申請明年適用
依《土地稅法》第41條,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通常為9月22日。
2026年度申請期限已於9月22日屆滿,現在才提出申請,原則上自2027年開始適用。
符合條件的土地所有權人,可備妥戶籍、建物所有權及相關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婚姻平權延伸至家庭財產與租稅權益
此次財政部解釋令,將同性婚姻雙方親屬納入相關租稅優惠認定範圍,讓家庭成員的設籍、自住及房產移轉安排,可以在相同條件下適用相關稅務規定。
對擁有多處房地產的家庭而言,成年親屬設籍、房屋實際用途及土地面積,都是判斷地價稅優惠的重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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