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育宅比例擬提高 賣厝阿明:社宅重點不是分身分,而是排優先順序
文/M傳媒房產中心
政府近期積極推動婚育宅政策,希望透過社會住宅優先供給、較長租期與容積獎勵,降低新婚與育兒家庭的居住壓力。住宅法已明定社會住宅應保留一定比例,供新婚二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承租,未來政策也朝擴大婚育宅供給方向前進,市場更傳出婚育宅比例可能由20%提高至40%。
不過,房市趨勢專家李同榮提醒,婚育宅不是解決少子化的萬靈丹。若社宅總量沒有同步增加,只是提高特定族群保留比例,恐怕會讓原本有限的社宅資源,出現新的排擠效應。他形容,現在社宅最大的問題,不只是「魚太多」,而是「小魚池裡又擠進更多魚」。如果魚池沒有真正做大,最後仍是不同族群在同一批資源裡互相競爭。
內政部近期也研議透過都市計畫、都更、危老等法規修正,引導民間開發案提供社宅或婚育宅,並以容積獎勵提高建商參與誘因。外界擔心,容積獎勵若加碼,可能造成都市密度提高、公共設施負擔加重,甚至讓精華區開發量體過度膨脹。
對此,賣厝阿明認為,「容積增加就一定推升房價」的說法不能太武斷。阿明指出,土地成本、整合成本與營造成本都在高檔,如果完全沒有誘因,建商未必願意投入公益住宅或婚育宅。適度容積獎勵,反而可能增加民間參與都更、危老與社宅興辦意願,讓固定成本被更多樓地板面積分攤,理論上不一定會讓房價更高。
真正要問的是,容積給出去後,社會換回了什麼?
如果建商拿到更多容積,卻只是增加開發利潤,沒有提供足量社宅、婚育宅、托育空間、公共設施或交通改善,那才是「以公益之名,行開發擴張之實」。因此,政策關鍵不是給不給容積,而是公共利益有沒有算清楚。
至於婚育宅是否會排擠其他社宅需求,阿明認為,與其一直強調婚育宅,不如進一步倡導「家庭宅」概念。少子化不是年輕夫妻有一間房就會解決,孩子出生後,真正困難的是誰接送、誰臨托、誰在父母加班或孩子生病時補上一手。若政策只把年輕夫妻搬進婚育宅,卻讓長輩留在原本老社區,等於把家庭支援網絡拆開。
未來社宅應思考跨世代鄰近居住,讓年輕家庭、祖父母、高齡長者、托育資源與社區照護在同一生活圈互相支援。婚育宅解決的是「住得起」,家庭宅解決的是「撐得住」。
阿明也認為,社宅本來就應是多元化住宅政策,不該過度用身分切割成婚育宅、青年宅或弱勢宅,最後變成各族群互搶名額。更合理的方式,是建立清楚的優先排序制度,依照收入、家庭人口、育兒狀況、照護責任、身心障礙、租屋負擔與居住急迫性,排出真正需要優先協助的人。
M編,催生不能只靠一間房,社宅也不能變成身分競賽。政府若真要推動婚育宅,就必須同步擴大社宅總量、完善托育與社區支持,並建立以需求為核心的排序制度,否則再漂亮的比例,也只是把有限資源重新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