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明寫自售,為什麼每天都仲介電話?」網友怒轟:根本逼屋主放棄自售
M傳媒房產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網友近日在臉書《賣房知識家》社團發文抱怨,表示自己只是想單純「屋主自售」,卻每天接到大量房仲電話,內容幾乎都一樣:「我這邊有買方,給我代理比較快賣掉。」讓他忍不住質疑,為什麼台灣房仲制度一定要綁賣方代理?仲介明明可以只服務買方、向買方收費,卻不斷要求屋主簽委託,甚至讓真正想自售的人被騷擾到根本無法自售。
這番言論一出,立刻引爆大量討論。
有網友直言:「台灣很多仲介根本不是幫你賣房,是先想辦法把案件變成自己的。」也有人認為,自售本來就是屋主想省仲介費,結果還沒開始賣,就先被電話轟炸到放棄。
該名網友更進一步提出觀點,認為是不是應該有相關法令規範:只要屋主明確標示自售,仲介就不得再要求代理,而是應該直接服務買方即可。如果仲介手上真的有客戶,就直接帶買方去跟屋主談,成交後向買方收取服務費,而不是硬要再跟賣方收4%。
他認為,目前市場最奇怪的地方就在於,仲介明明可以只扮演「買方代表」,卻仍執著於拿到賣方委託,「搞到最後不是幫忙成交,而是先想辦法把案件變自己的。」
不過,也有房仲從業人員跳出來反駁,表示事情根本沒這麼簡單。
有房仲指出,真正問題在於責任與風險。如果沒有委託關係,仲介其實很難介入交易流程,因為後續包含斡旋、議價、履約、貸款、稅費、瑕疵說明、產權調查等,都牽涉法律責任。很多屋主嘴巴說「我自己處理就好」,但真的遇到買方殺價、貸款卡關、漏水糾紛時,最後還是找仲介收拾。
更現實的是,仲介也不願意白做工。
有業者坦言,如果只是單純幫買方帶看,但最後屋主私下成交、甚至跳過仲介,那仲介前面花的時間、人力、廣告成本全部歸零。所以市場才會形成「先簽委託再談後續」的生態。
但反對方則認為,問題就在於台灣房仲市場長年形成「搶委託」文化,而不是「服務導向」文化。
因為一旦拿到專任或一般約,等於掌握案件主導權,仲介自然會把重點放在搶案源,而不是單純媒合買賣雙方。這也導致很多屋主感受到的,不是服務,而是壓力。
甚至有網友直言:「台灣很多仲介最努力的時候,不是在賣房,是在搶你的電話。」
目前台灣《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並沒有禁止仲介主動接觸自售屋主,因此只要沒有涉及騷擾、恐嚇、假買方等違法情形,其實都屬市場行為。但隨著近年自售平台增加、社群交易盛行,市場上對於「仲介角色到底該做到哪裡」,爭議也越來越大。
有人認為,房仲本來就是專業服務,有能力的人自然願意付費;但也有人認為,當資訊透明化之後,傳統高比例仲介費制度,遲早會受到挑戰。
而這場爭議背後,其實反映的是一個更核心的問題:
房仲到底是在「協助交易」,還是在「掌控交易」?
你覺得屋主自售時,仲介還應不應該一直要求代理?還是只服務買方就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