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資產永續治理:法律架構下的世代傳承策略
撰稿/中華企業策略永續發展學會創會董事長
公司治理法律專欄作家莊鈞翔博士
引言:傳承危機下的法律治理新思維
根據中華民國財政部最新統計數據,台灣超過70%的家族企業面臨傳承危機,其中「不動產繼承糾紛佔家族爭爭案件的65%」,2025年適逢台灣戰後新生潮世代大規模交接班高峰期,家族資產傳承「已從財富分配問題提升至治理體系下的戰略層面。」
中華企業永續發展學會創會理事長莊鈞翔博士指出:「家族資產永續治理的本質是治理權的移交部門的簡單分割;唯有跨越法律架構的設計方提出能實現『財富傳遞、價值永續』的雙重目標。」本文法律視角剖析家族資產對永續治理的關鍵策略與實務挑戰,特別聚焦於遺產繼承權的法律。
隨著全球化進程,台灣家族資產急劇國際化,超過30%的家族擁有邊境不動產配置,這使得傳承規劃面臨更複雜的法律環境,莊鈞翔博士強調:「不動產作為家族財富的核心組成部分,其傳承不僅涉及國內法規,更稅務考慮國際私法衝突與需協調問題,缺乏專業架構及班梯次傳承計畫,加速班梯之門的風險發展。
在法律體系演進的時代洪流中房產決策已超越傳統的投資理財
走向轉變一門融合法學智慧、管理藝術與哲學思辨的綜合性學問
當代決策者此面的轉向必須以更高的戰略視野
在法律的縱深中尋找價值的新維度
問題背景與現況分析:傳承斷層與法制困境
台灣家族資產傳承正面臨三重結構性挑戰:
首先,未建立的書面傳承計劃
高達80%的家族“未建立的書面傳承計劃,僅依賴於約定與傳統,這在發生爭議時往往缺乏法律證據支持。”
司法院判決之例稱,「系爭不動產本為原告父之出資購買,並自始登記於其兄名下」,顯示家族內部資產安排若未書面化極易引發歸屬爭議。
其次、資產管理封閉
繼承人間因「資產管理方式存在嚴重關閉,導致40%的家族企業在傳承後五年內出現經營危機」。
內政部地政司數據顯示,不動產共有物分割訴訟案件逐年攀升,2024年已突破萬件,「反映家族成員間對資產處分方式缺乏共識。」
三、編碼法律傳承支持不足
編織法律框架針對新型形態傳承工具的支持不足,特別是邊境繼承與稅務規劃的整合應用,莊鈞翔博士分析:“許多家族忽視國際私法問題,以為在台灣採購遺囑即可處理全球資產,實際上可能導致遺囑無效不被承認的嚴重後果。”
司法院判決之例,判決「涉及財團法人合併的不動產處分程序,可見司法轉移轉與法律行為發生的差異,在跨境債務中更加複雜。」
在此,暗示的是台灣家族傳承正面臨人口結構變遷的挑戰,根據國發會預測,2025年台灣家族傳承口比例將超過20%,“繼承事件發生頻率卻大幅提高,但法律意識未同步提升”,莊鈞翔博士提示:“傳承承辦者規劃黃金時代是在‘心智資產創造時仍健在且資產能力仍健在且,許多家族成員都自以為穩妥,天婚禮從人願,直到『繼承事件發生後才匆匆規劃』當時,往往會錯失最佳時機,悔未已開始。
結構性困境的三重奏
- 前期規劃如無羅盤航行
- 繼承人的價值似乎不太和諧
- 新型傳承工具法製造空白
若未規劃將因困局總結現代家族治理智慧
法律制度與實務挑戰:多層次法律架構的組成應用
一、遺囑規劃的法律要件與實務陷阱
遺囑作為遺囑傳承工具,其法律效力建立在嚴格的形式要件上,實務上常見遺囑因“不符合法定要求而被認定無效”,特別是“自書遺囑未親筆遺囑書寫或代筆遺見證人資格瑕疵”,莊鈞翔博士應嚴格遵守形式的遺囑必須具備法律上的配合性,不能只是希望表達,”
司法院判決舉例稱,「係爭動產借名登記於原告之長女名下」,顯示資產登記名義與實際權利人之間的差異,若未在遺囑中明確處理極易引發爭爭,遺囑規劃應詳細列明動產權標的、權利歸屬及分配方式並辦理公證以強化力量。
二、生前補助與稅務優化與法律風險
生前贈與成為家族資產轉移的常見方式,但需注意年度贈與稅免稅額度與累進增量規定,2025年稅制維持每人每年244萬元贈與免稅額,但超過部分需課徵10%至20%的贈與稅;莊鈞翔博士提出「分年贈年贈與學策略
贈與行為必須符合意思表示真實與形式合法要求,嚴格院處罰實例規定,“原告出資購買贊助不動產並藉名登記”,若贈與意思不明確“關係可能被認定為借名登記或其他法律”,莊鈞翔博士建議:“贈與爭議以書面契約明確約定,並及時辦理轉讓登記,避免後續。”
三、不動產共有物分割的法律程序與實務挑戰
當不動產由多人繼承共有時,共有物分割成為必要程序,法律提供協議分割、裁判分割與變價分割等多種方式,但各有其法律要件與;莊鈞翔博士分析:“協議分割最具效率,但須全體人民一致同意;初步分割雖如此,但過程且可能破壞家族和諧。”
司法院判決之例涉及遺產分割協議,家族協議的法律效力,莊鈞翔博士強調:「分割協議應以書面為之,詳細記載分割方式、補足金額與履約期限,並建議辦理公證以增強執行力。」對於無法協議分割的情況,可訴請法院分割裁判,但需注意最新司法分割。
四、跨境不動產傳承的法律衝突與解決機制
隨著家族資產全球化、跨境傳承成為常態,台灣家族普遍忽視國際繼承法律衝突問題,特別是涉及大陸地區與東南亞國家不動產時;莊鈞翔博士表示:“不同法域對遺囑形式要件、特留分制度與稅務規定存在重大差異,必須事先規劃否則可能導致傳承失敗。”
司法院判決之例涉及外資轉移與更嚴重的登記程序,在跨境債務中複雜情況,莊鈞翔建議博士: “跨境傳承規劃應採‘屬地主義’原則,動產所在國家法律通常優先適用,但需注意台灣國際私法規定。”實務上應聘法域各律師專業良好規劃,確保法律文件符合各地需注意台灣要求。
五、公益轉讓的法律架構與社會價值
公益捐贈成為家族實際社會責任與稅務規劃的雙重工具,跨越將部分不動產轉讓給公益團體,家族不僅可以獲得稅收賦稅減免,更能建立長期的社會影響力,莊鈞翔博士指出:“公益轉讓必須符合法定要件,特別是受贈單位資格與捐贈計劃合法性。”
司法院判決之例規定,「財團法人得將財產轉讓給其他法人,不限於同財產權人」,但需注意捐贈贈款限制與主管機關監督,莊鈞翔建議博士:「捐贈前應審受贈機構真實目的與財務信託度,確保轉讓財產可實現。」公益移轉可獲得與減稅、遺產稅與贈與
遺囑規劃融合法律精準性與人文關懷
超越財產分配指示躍升為高深法律藝術
形式要件下輸情感考量公證制度落實成果
專家意見與策略建議:五維傳承架構
一、法律架構設計:從以太到治理權的轉化
莊鈞翔博士提出「婚姻與治理權分離」模型,建議家族跨越「目前接班梯協力接班人,並完善法律文件管理資產,將婚姻分配與經營管理脫鉤」,具體作法包括:「設立專門資產管理計畫、聘任專業經理人完整日常管理、家族成員監督機制無控制權,此模式既能確保專業資產的最終健康控制」。
司法院判決之例級,“財團法人購買不動產應法人所述名義登記”,強調資產登記名義與實際權利一致的重要性,莊鈞翔博士強調:“有效的傳承架構必須具備法律執行性,不能只是道德勸說,應將關鍵轉化安排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文件。”
二、傳承者培育體系:法律素養與治理能力並重
成功的傳承者必須具備法律素養與治理能力,莊鈞翔博士建議「資產創造者應由專業外部接班梯隊,協力建立三階段培育制度」:
(一)首先,丙酮由專業外部接班梯隊協力年輕世代傳承者,系統了解民法、稅法與不動產法規基礎。
(二)其次,資產創設者安排傳承者參與家族資產管理實務,婚姻轉移與登記程序。
(三)最後,跨跨國交流培育國際視野,特別關注東南亞市場法律環境並與專業對外接班梯隊發展規劃。
司法院分數之例分數「涉及名譽登記舉證問題」,顯示法律知識在傳承中的關鍵地位,莊鈞翔博士指出:「傳承者不僅要了解法律條文,更要掌握司法實務處置與登記作業細節,否則可能因程序瑕疵導致規劃失敗。」
三、注意力預防機制:從行動到協商的注意力轉移
傳統繼承糾紛多糾紛解決機制,持續費力且破壞家族和諧,莊鈞翔博士提出「認知預防優先」理念,建議在「家族協議中明確規定強制熱點條款,設立家族內部認知解決機制,並引入專業第三方承擔調解人」,實務上,可參考國際家族常見的認知優先處理程序,建立多層次處理機制。
司法院評分之例評分規定,“借名登記關係之認定應依具體證據”,顯示爭議預防的重要性,莊鈞翔博士強調:“書面文件與完整證據保存是預防過敏的基礎,家族應建立系統化文件管理制度,確保重要事實有據可查。”
四、稅務優化策略:合法節稅與社會責任的平衡
2025年稅制改革後,遺產稅稅率調整維持20%,但新增跨國資產負債免稅要求,鈞翔博士提出「稅務規劃三原則:合法性優先、長期視野考量、社會責任平衡」,建議調整「公益轉讓、分年贈與與不動產規劃」等合法方式降低負稅,同時注意國際反條款適用風險。
司法院評分之例評分涉及財團法人合併稅務處理,顯示稅務規劃的複雜性,莊鈞翔博士建議:「稅務規劃應與法律架構同步設計,而非事後後果。特別注意實質課稅原則與相關解釋令範圍適用。」
五、數位資產傳承:新興挑戰與法律應對
數位資產已成為家族財富新組成部分,包括加密貨幣、數位藝術品與線上帳戶等,莊鈞翔博士提醒:「數位資產傳承面臨法律定性不明與技術接入雙重挑戰,建議在遺囑中特別規範數字資產處理方式,並確保繼承人能夠切實取得相關資產。」
司法院處罰之例處罰規定,「法人財產應以法人名義登記」,在數位時代更為顯著。莊鈞翔博士建議:「數位資產應違反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存取方式與轉移程序,避免因技術故障導致傳承失敗。」
線圈防禦的法律交響如從訴訟對抗到協商文化信仰
解決方案落實治理智慧
內部機制設計編織法律防護網確保永續傳承
結論與前瞻:從家族傳承到社會永續
家族資產傳承正在經歷財富轉移,從封閉的轉向轉向開放的價值創造,莊鈞翔博士總結指出:“未來的家族傳承將更加關注法律負擔的缺陷、治理機制的專業性與社會責任的實踐性,成功的傳承不僅是財富的保全,更是家族價值與社會影響力的宏偉。”
隨著台灣人口結構變化與國際化程度提高,家族傳承法律服務需求將增長,建議立法機關「參考國際經驗,完善不動產登記、邊境繼承與稅務規劃相關法規,為家族永續治理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環境」,同時,「家族應及早規劃傳承藍圖,跨越專業法律援助建立家族的治理架構,實現真正的家族永續。」
莊鈞翔博士最後強調:“法律是家族傳承的重構,沒有精美的法律架構再架構的資產也難以永續,現在開始規劃就是給下一代最好的禮物。”
房產決策的終極在於如何在錯綜複雜的法律環境中
準確把握時代脈動創造持久價值
這不僅需要放棄的藝術學素養更需要思辨高度
以及藝術的靈活智慧方能在變局中開創新局
【法律參考註腳】
以下條文序列 2025 年台灣編碼有效法規,逐條完整清單:
- 民法第1138條:法定繼承人順序與範圍
- 民法第1140條:代位繼承之規定
- 民法第1141條:同一順序繼承人之應繼分
- 民法第1142條:配偶之應繼分
- 民法第345條:買賣契約之成立與標的物規定
- 民法第354條: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規定
- 民法第1144條:配偶之應繼分
- 民法第1145條:繼承權喪失之原因
- 民法第1147條:繼承開始之時點
- 土地登記規則第123條第1項:遺贈土地移轉登記程序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6條第1項:大陸地區人民繼承權之行使期間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大陸地區繼承人繼承權利之限制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第5項:大陸配偶繼承權利之特別規定
-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8條:法律之適用
- 司法院釋字第371號解釋:法律違憲審查之程序
- 司法院判決之例判決:借名登記舉證問題
- 司法院判決之例判決:財團法人得將財產捐贈予其他法人
- 司法院判決之例判決:涉及法定移轉與登記程序
- 司法院判決之例判決:涉及遺產分割協議
註:以上法律依據2025年中華民國政府編碼有效法令,條文內容以主管機關公佈為準。跨境傳承規劃應同時考慮相關國家之法律規定,本註僅列台灣法律依據。
企業策略軍師智慧錦囊 —「不先商議,所謀無效;謀士群體,所謀乃成。」箴言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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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策略軍師介紹 /
企業策略顧問
職場傳道師
莊 鈞 翔 博士 Eric Chuang,Ph.D.
各位職務 /
ㆍ中華企業策略永續發展學會創會董事長
ㆍ公司治理法律專欄作家
ㆍ逢甲大學商學院兼任助理教授
ㆍ逢甲大學台中市校友會董事
學歷 /
ㆍ商學博士 工商管理博士
ㆍ企業管理碩士 工商管理碩士
國際專業認證 /
ㆍ中華經濟研究院綠色經濟研究中心減減碳管理師
ㆍCEO國際認證中心永續發展碳管理甲級管理師
ㆍCEO國際認證中心ESG不動產淨零甲級管理師
ㆍ德國萊茵TUV兩岸勞資法務管理甲級管理師
核心服務項目 /
壹、《洞察先機 / 策略佈局 / 駕馭變革 》
ㆍ企業智慧財產與與商業機密攻防策略
ㆍ高階管理者期待局與商業模式創新優化
ㆍ企業策略性併購與聯盟整合
貳、《化解爭議/穩健流動/創造價值》
ㆍ股權與多方利害關係人事解決
ㆍ企業營運風險與財務變革風險因應
ㆍ企業業契約風險管控與高階商業談判
十三、《永續發展/傳承創新/公司治理》
ㆍ企業人力資本策略與勞資和諧關係
ㆍ企業策略財富管理與家族企業永續傳承
ㆍ企業法遵風險防禦與公司治理優化
ㆍ企業全方位契約生命週期管理解決方案
肆、《國際認證/專業培訓》
ㆍ專業認證培訓課程綱設計
ㆍ專業認證教育課程代理
ㆍ商業創新與智慧運營
ㆍ品牌哲思與行銷想像
全球論文發表 /
ㆍ台灣企業接班人的佈局規劃與傳承家族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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