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由於您使用的瀏覽器已經過時,微軟已經於2016年停止IE10以下瀏覽器的技術支援,請您安裝Google Chrome瀏覽器。
House579房屋交易買賣平台
貸款
房仲
社宅
賣厝阿明Line
收起
  1. 首頁
  2. 法律
  3. 法律

把藝術品放進境外信託,就能離開稅網與債權網嗎? 從CFC、CRS、實質受益人、反洗錢到資產隔離,看懂跨境藝術信託真正的法律邊界

把藝術品放進境外信託,就能離開稅網與債權網嗎? 從CFC、CRS、實質受益人、反洗錢到資產隔離,看懂跨境藝術信託真正的法律邊界
法律 一件價值數億元的藝術品若不放在個人名下,而由開曼、澤西、新加坡或其他境外信託持有,是否就能同時離開臺灣的稅務申報、CRS金融帳戶交換與債權人追索;中華企業策略永續發展學會創會理事長莊鈞翔博士藉本文指出,真正的答案恰好相反:信託可以依法重新配置財產名義、管理權與受益關係,甚至形成具有實質意義的財產隔離,但「財產隔離」從來不等於「身分消失」,「境外」也不等於「免申報」。CFC處理的是低稅負地區受控外國企業的盈餘歸屬,CRS追蹤的是金融帳戶及信託相關控制人,反洗錢制度則直接要求金融機構辨識委託人、受託人、信託監察人、受益人與其他實際控制者;若信託本身被用來損害既有債權人、隱匿資產或以法律形式掩蓋實際經濟利益,信託外觀反而可能成為下一輪穿透審查的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