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戶籍給親友小孩唸書,房屋稅會漲嗎?稅務局:做到「這幾點」就不會
M傳媒房產中心/M編
每年新生入學季前,不少家長為了擠進明星學區,急著找親友借戶籍掛戶口。但屋主最擔心的問題來了:把戶籍借給別人,我的房屋稅會不會被調高?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近期接到大量民眾詢問,特別為此公開說明。
不會被多課稅的前提:無出租、無營業、自己住、戶數對
稅務局表示,單純讓親友寄放戶籍,只要房屋沒有出租、沒有營業,而且是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已辦妥戶籍登記,再加上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的房屋合計在3戶以內,就可以繼續適用1.2%的自住住家用稅率,不會因為多掛了別人的戶口就被改課比較重的非自住稅率。
但關鍵來了。申請時屋主必須填寫一份「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向稅捐機關證明你沒有偷偷收租金。如果沒填這張,還是有可能被盯上。
本來就適用自住稅率,還是可能被勾稽
稅務局進一步提醒,就算房屋現在已經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沒有租賃事實,借戶籍這個舉動仍然可能被系統勾稽出來,列為異常案件。到時候稅捐機關會要求屋主補交「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來說明狀況。文件補了、審核過了,就沒事了。
所以重點不是不能借,而是要懂得怎麼合法借、要補什麼文件。
房屋稅基準日是2月底,使用情形變更要在3月22日前申報
另外,稅務局也再次提醒,房屋稅是每年計徵,以每年2月的最後一天為納稅義務基準日。如果房屋的使用情形有變動,必須在每期房屋稅開徵40天前,也就是每年3月22日以前,向房屋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主動申報。逾期申報或導致稅額增加的,要等到下一期才會生效;核定後如果使用情形沒有改變,就不用再申報。
M編總結:合法寄戶籍的三個SOP
想要借戶籍給親友小孩唸書,又不想被追稅或惹麻煩,記得這三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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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房屋沒有出租、沒有營業,維持自住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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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向稅捐機關填寫「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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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台名下房屋在3戶以內。
有疑問可以撥打台中市地方稅務局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有專人服務。別讓好意幫忙,變成日後稅務上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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