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也要繳房屋稅!稅務局打臉僥倖心態:有稅籍不代表合法,30天內沒申報照罰
M傳媒財經中心/報導
「我的房子是違建,沒使用執照,是不是就不用繳房屋稅?」「聽說只要有房屋稅籍,違建就可以洗白變合法?」這些坊間流傳的說法,雲林縣稅務局今天直接打臉:全都錯了。
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誤以為違章建築房屋沒有使用執照,可能隨時會被拆除,就不必繳納房屋稅。甚至還有民眾誤以為,未領有使用執照的建物,只要設立房屋稅籍、繳了房屋稅,就可以讓違建變成合法房屋。稅務局強調,這完全是錯誤觀念。
違建也要設稅籍、繳稅,但繳稅不代表合法
依《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稅務局說明,為了維護租稅公平及健全房屋稅籍,不論建物合法與否,均應設立房屋稅籍,並依實際使用情形按不同之稅率課徵,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自不例外。
但稅務局特別強調,房屋稅之完納只是納稅義務之履行,並不能據以使該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換句話說,繳了房屋稅,不代表違建就地合法;有稅籍編號,也不代表房子取得了合法身分。
M編翻譯:國稅局只管你有沒有房子、房子值多少錢、該繳多少稅,不管你房子是合法還是違建。繳稅是義務,合法是另一件事,兩者毫不相干。
30天內要申報,增建改建也要主動通報
稅務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算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其有增建或改建時,亦同。
逾期未申報怎麼辦?依《房屋稅條例》第16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未依規定期限辦理申報,經當地主管稽徵機關查獲或經人檢舉者,依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房屋之標準價格,核定其房屋現值,並依規定稅率課徵房屋稅。
M編總結
違建要繳房屋稅,但繳了稅不代表合法。有稅籍不代表有使用執照,也不代表房子不會被拆。30天內要主動申報,增建改建也一樣,逾期申報還是要補稅。
M編一句話:違建不是免稅天堂,繳稅也洗不白。與其心存僥倖,不如老實申報,至少不會被追稅加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