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營爆紅也要報稅!四星級露營場沒開發票,國稅局一查補稅又挨罰
【M傳媒房產中心】
近年露營旅遊蔚為風潮,不少人週末就往山上、營區跑,但財政部提醒,露營熱不只帶來人潮,也帶來查稅重點。中區國稅局指出,現在露營區經營型態越來越多元,只要有對外收費,就屬於營業行為,業者在開業前就必須依法辦理稅籍登記,並按期報繳稅捐。
中區國稅局說明,不論是提供營位出租、帳篷設備租借,還是其他加值服務,只要有收費,就算是營業行為,都必須先完成稅籍登記,不能「邊做邊想」。
國稅局也分享實際案例。轄區內有一處在網路上獲得四顆星評價的熱門露營場,表面上已完成稅籍登記,因每月銷售額達到使用統一發票標準20萬元,也已被核定要開立統一發票。不過,卻有消費者反映,實際到營區消費時,根本拿不到發票。
國稅局進一步查核後發現,該露營場在2024年間,銷售貨物與勞務時未依規定開立發票,漏報金額竟高達1,200多萬元。結果除了被補徵營業稅約60萬元外,還另外被裁罰30多萬元,等於一口氣繳出將近百萬元。
國稅局提醒,現在露營產業看似輕鬆,其實早已被納入稅務管理,只要有營業事實,就要依法登記、開發票、報稅。別以為在山上、網路接單就能低調經營,一旦被檢舉或查核,補稅加罰鍰,往往比乖乖報稅還要痛。
簡單說,露營區不只是搭帳篷,也要顧好帳本;不開發票省不了錢,反而可能一次付出更大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