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頂樓加蓋」也要繳契稅!台南男買未辦保存登記房屋差點以為被騙 財稅局急提醒:沒登記也要報稅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在台灣房市,頂樓加蓋或未辦保存登記的建物常見又敏感,不少人覺得「反正沒產權、沒權狀」,因此買賣時不太在意手續流程,但一個不留神,可能就碰上稅務問題。台南市財稅局近日就分享一個案例,提醒購買未辦保存登記房屋的民眾務必記得申報契稅,不然日後可能像這位張先生一樣,以為自己買到「幽靈房子」。
張先生(化名)在一年前向朋友買下某社區頂樓的加蓋空間,因為建物本身沒有辦理保存登記,他以為不需要向地政機關做任何移轉手續,也因此忽略要向稅捐機關申報契稅。直到最近因其他需求,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房屋稅籍證明時,才驚覺稅籍資料仍掛在前屋主名下,一度心驚膽跳,以為遭到朋友詐騙。
財稅局解釋,未辦保存登記的房屋,地政機關確實查不到建物的所有權資料,因此也不會核發建物權狀。但「沒有地政資料」不代表「不用繳稅」。只要建物存在且被當作房屋使用,就必須在所在地的稅捐稽徵處設立房屋稅籍,也必須依契稅條例規定,在買賣發生後向稅捐機關申報契稅。
財稅局強調,未辦保存登記的建物雖然無法在地政端辦移轉,但稅捐端仍會依據買方申報並完成繳納的契稅資料,將房屋稅籍名義變更為新的屋主。若買賣後遲遲未申報,房屋稅籍便會一直維持在前一位所有人名下,這不但可能造成雙方誤會,甚至會影響後續稅務、權利義務或補辦相關手續。
許多民眾以為買「頂加」、「未保存登記的鐵皮屋」或「老舊建物的附屬加建」等,因為本來就不在地政資料內,就不需要報稅或辦移轉,財稅局表示,這是常見誤解。雖然這類建物在法規上可能屬於「非法加蓋」或「臨時性建物」,但只要實際存在、可居住或作為空間使用,就屬於房屋課稅範疇。買賣發生時仍要依限申報契稅,並完成房屋稅籍的變更。
財稅局提醒,若民眾購買任何未辦保存登記的房屋,不論是鐵皮屋、頂加、附屬建物或其他加蓋空間,都務必先向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流程,並於買賣後 30 日內辦理契稅申報,避免漏報、補稅甚至受罰。若後續還需申請門牌、辦理水電分戶或證明建物權屬,完整的稅籍資料也會是重要依據,千萬別因一時疏忽,讓自己陷入不必要的麻煩。圖/google m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