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提醒:公設保留地土增稅免徵有條件,重劃取得仍須課稅
【M傳媒房產中心】
台南市財稅局指出,依《土地稅法》規定,都市計畫中指定的 公共設施保留地(公設保留地),若政府依 徵收或區段徵收方式 取得,或者都市計畫書未明定取得方式,地主在移轉時 可免徵土地增值稅。這是為了維護租稅公平,避免地主因公共建設被徵收而重複課稅。
不過,台南市財稅局提醒,如果都市計畫規定以 市地重劃方式 取得公設保留地,情況就不同。地主仍會參與重劃後土地權利的分配,因此這類土地在第一次移轉時 不能免徵土增稅,但可享有 減徵40% 的優惠。
財稅局強調,政府以 徵收方式 取得的公設保留地,與 重劃方式 取得的公設保留地,對地主的權利與稅負影響不同。徵收方式讓地主可以完全免徵土增稅,而重劃方式則因地主仍保有部分土地權益,稅務上只能部分減免。
簡單來說,若你的土地位於公設保留地,要特別注意都市計畫書中規定的取得方式,才能判斷自己是否能享有土增稅免徵或減徵的優惠。示意圖/google m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