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產跑不掉!欠稅千萬還狂設4億抵押權 國稅局一招讓他乖乖吐錢
文/情情來了 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嚴意情
今天要跟大家分享一個真實案例,看完你就知道,千萬不要以為欠稅可以偷偷脫產,國稅局的眼睛比你想像的還要亮。
最近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公布了一個案例,一個黃先生(化名)在2025年間用迂迴方式,陸續把錢匯到兒子的投資公司。國稅局一查,這不就是贈與嗎?於是核定贈與稅1,000萬元。
黃先生不服,申請復查。這是他合法的權利,沒問題。
國稅局人員可不是吃素的,繼續盯著他的財產動態。結果發現:
第一,黃先生在贈與日之後,賣掉了八筆不動產,總價金高達1億餘元。嗯,有大筆資金入帳。
第二,更誇張的是,他名下所有不動產,除了原本就有的抵押權之外,在案件調查期間,竟然再增加設定3億餘元的抵押權。加起來,最高限額抵押權總共4億餘元。
這是在演哪齣?情情用白話文解釋給大家聽
不動產如果設定高額抵押權,帳面上的殘值就變得很低,甚至歸零。這樣一來,就算未來稅單確定了,國稅局也無法從這些不動產取償,因為銀行是「第一順位債權人」,稅捐機關只能排後面,甚至可能一毛都拿不到。簡單說,這就是在企圖脫產。
但黃先生沒想到,國稅局早就準備好一招:假扣押
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納稅義務人如果有隱匿或移轉財產、逃避稅捐執行的跡象,稅捐稽徵機關可以在繳納通知書送達後,聲請法院就財產實施假扣押,而且免提供擔保。
就是國稅局可以不用像一般民事官司那樣先掏錢出來當擔保金,直接向法院聲請扣押你的財產。
國稅局查到的證據很明確:黃先生在贈與日後賣了1億多的不動產,又在調查期間新增3億多抵押權。這種行為,擺明了就是有脫產嫌疑。於是國稅局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成功獲准。
一旦假扣押裁定生效,黃先生名下的不動產、銀行存款、股票,通通被凍結,想動也動不了。
這種案例其實不少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最近也有一個案例:台北市一個劉先生,繼承龐大遺產後,滯納遺產稅1.3億餘元,同樣有隱匿財產跡象。國稅局聲請假扣押獲准後移送執行,執行人員立刻查封不動產、扣押存款和股票。結果呢?劉先生面對資產全面凍結,最後在2026年2月一次繳清1.3億餘元。
還有外商健康食品業者美兆公司,滯納營所稅477萬,申請分期繳納後,竟然在不到一個月內移轉18筆不動產,又對剩下11筆不動產設定高達1.7億餘元抵押權。國稅局假扣押獲准後移送,執行人員馬上扣押全部銀行存款,公司資金調度困難,很快就繳清全部欠稅。
為什麼假扣押這麼有效?
因為資產被凍結,真的會影響正常生活和生意。
銀行存款不能動,股票不能賣,不動產不能過戶,連公司營運都可能停擺。與其這樣,不如乖乖繳清稅款,解除扣押。
情情要提醒大家幾件事:
第一,不要心存僥倖
國稅局現在有很完整的監控系統,你的財產異動,他們都看得到。以為提起行政救濟就可以趁機脫產,那是打錯算盤。
第二,假扣押來得很快
只要國稅局認定有脫產嫌疑,馬上就能聲請假扣押,而且不需要提供擔保。你這邊還在想怎麼轉移資產,那邊法院裁定已經下來了。
第三,合法節稅可以,惡意脫產不行
很多人會問情情,那我要怎麼規劃才能少繳點稅?答案是:合法節稅。像之前情情講過的「分年贈與」、「直接代付房款」、「保險工具」,都是合法的方式。
但像黃先生這樣,明明已經被核定稅款了,還故意增加抵押權來讓國家徵不到錢,這就不是節稅,而是脫產了。
看完這個案例,情情想問大家:
你身邊有沒有聽過類似「以為脫產就沒事」的案例?後來怎麼了?
歡迎留言跟情情分享你的經驗。如果有稅務規劃的問題,也歡迎來明深地政士事務所找我聊聊。
畢竟,與其整天擔心國稅局找上門,不如早點做好合法規劃。真正的財富智慧,不在於「逃避規則」,而在於「善用規則」。
我是嚴意情,幫你把複雜的稅法,講成人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