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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手機就能創業?網拍族小心踩稅線 台中稅務局揭「住家賣貨」三大關鍵

一支手機就能創業?網拍族小心踩稅線 台中稅務局揭「住家賣貨」三大關鍵
M-news 一支手機就能創業?網拍族小心踩稅線 台中稅務局揭「住家賣貨」三大關鍵 | M傳媒 【M傳媒綜合報導】 數位時代來臨,不少民眾選擇投入網路創業行列,一支手機、一個平台就能當老闆,成為所...

一支手機就能創業?網拍族小心踩稅線 台中稅務局揭「住家賣貨」三大關鍵 | M傳媒

【M傳媒綜合報導】

數位時代來臨,不少民眾選擇投入網路創業行列,一支手機、一個平台就能當老闆,成為所謂的「網拍族」或團購主。但不少人也疑惑,在家經營網路生意,房屋與土地稅負會不會因此變貴?對此,台中市地方稅務局提醒,是否改課營業用稅率,關鍵不在「有沒有登記賣東西」,而在房屋實際使用情形。

稅務局說明,若住宅僅作為網路銷售的登記地址,實際交易、接單都在網路平台完成,屋內沒有設置辦公空間,也未堆置貨物、包貨、出貨或展示商品,原則上仍可維持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與地價稅,不會因為是網路賣家就自動變成營業用。

以實務案例來看,林小姐(化名)是專業網路賣家,平時在平台上媒合買家與供應商,或發起團購,但商品全由供貨商直接出貨,家中並未囤貨,也沒有設置工作室。稅務局指出,像林小姐這種情況,房屋實際仍供自住使用,即使登記為營業場所,只要未提供辦公或堆置貨物等用途,仍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與房屋稅。

不過,稅務局也提醒,若網拍族在家中「實際使用」空間進行營業,例如堆放商品、包貨出貨、展示貨品,甚至設置工作區域,該部分就不再屬於單純住家使用,必須依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營業用與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稅負也會隨之提高。

稅務人員指出,近年居家創業型態增加,民眾最常誤解的是「只要在家賣東西就一定變營業用」,其實稅法重點在於「房屋用途是否改變」。若只是手機接單、平台成交,沒有動用住宅空間從事實體營業行為,稅負通常不會受到影響。

稅務局也呼籲,網拍族若對自身使用狀況有疑慮,應主動向地方稅務機關諮詢或申請變更用途認定,避免日後被查核補稅甚至裁罰,讓創業之路因為稅務問題多出不必要的成本。示意圖/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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