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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稅務局提醒:共有土地分割「價值不等」要課土增稅,1平方公尺以下免申報

雲林稅務局提醒:共有土地分割「價值不等」要課土增稅,1平方公尺以下免申報
M-news 雲林稅務局提醒:共有土地分割「價值不等」要課土增稅,1平方公尺以下免申報 | M傳媒 【地方稅務/雲林報導】 近期不少民眾關心共有土地分割是否會被課徵土地增值稅(簡稱土增稅),雲林縣...

雲林稅務局提醒:共有土地分割「價值不等」要課土增稅,1平方公尺以下免申報 | M傳媒

【地方稅務/雲林報導】

近期不少民眾關心共有土地分割是否會被課徵土地增值稅(簡稱土增稅),雲林縣稅務局14日再次提醒,關鍵在於「分割後土地價值是否與原持分比例相符」。

稅務局指出,無論是法院判決、當事人和解或自行協議的共有土地分割,如果分割後各所有人取得土地價值完全依照原有持分比例計算,則屬「維持原狀」性質,依法免徵土增稅,也不需要申報。

但若分割結果造成取得土地的價值與原持分比例不等,則涉及所有權移轉,必須課徵土增稅。稅務局說明:

有補償對價:例如取得土地價值增加的一方給付金額給減少方,等同買賣,出售者須就價值減少部分繳納土增稅。

無補償對價:取得土地價值增加的一方未支付對價,視同贈與,受贈者須就增加部分繳納土增稅。

換言之,「價值相等免稅,價值不等則看補償方式決定納稅人」。

此外,為簡化作業並降低稽徵成本,稅務局指出,分割後若各所有權人取得的土地價值增減在1平方公尺公告現值以下(以該筆土地中公告現值最低者計算),也可免申報土增稅,只需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即可。

稅務局提醒民眾,處理共有土地分割時應注意價值差異與補償方式,避免因誤解政策而產生稅務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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