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社宅首例!女租戶出國「放任9貓自生自滅」釀4幼貓墜樓亡 遭強制驅離並列黑名單
桃園市蘆竹二號社會住宅近日發生令人心碎的動物悲劇。一名50多歲女租戶出國期間,放任飼養的9隻貓咪在屋內自生自滅,導致至少4隻幼貓從7樓陽台欄杆縫隙墜樓慘死。管理單位國家住都中心調查後,認定該租戶已嚴重違反《動物保護法》及社宅管理規約,勒令5月31日前搬離,成為桃園社宅因寵物不當飼養遭強制驅離的首例。
▎悲劇時間軸:3天內4幼貓喪命
5月15日晚間:住戶發現社宅中庭有幼貓屍體,通報住都中心
5月16日:又有幼貓墜樓,住戶目擊7樓陽台仍有貓咪探頭
5月17日:警方破門發現屋內慘況——
第4隻幼貓屍體
2隻倖存幼貓與3隻成貓在惡劣環境中掙扎
陽台堆滿鴿子飼料與排泄物
動保處緊急介入後,截至5月20日仍有1隻成貓因警戒心強尚未捕獲。
▎租戶離譜行徑全紀錄
違法飼養
申報飼養數量與實際不符(原登記3隻,實養9隻)
長期在陽台餵鴿導致環境髒亂,遭多次投訴
出國擺爛
僅留少量水與飼料,未設置防墜措施(陽台欄杆間隙達8公分)
未委託親友照護,電話完全失聯
設備損壞
屋內多處傢俱、牆面有貓爪破壞痕跡
住都中心將於搬離後求償修繕費用
▎社宅寵物管理規範一次看
雖然桃園社宅允許飼養寵物,但明訂:
安全防護:禁止放任寵物在公共區域活動,陽台須有防墜設施
體型限制:23kg以上犬隻出入需戴口罩,牽繩≤1.5公尺
安寧維護:晚間10點至隔日7點禁止寵物持續吠叫
衛生責任:需立即清理排泄物,違者最高罰5,000元
▎法律後果比你想像嚴重
動保法:故意致動物死亡最重可處2年徒刑+200萬罰鍰
社宅條款:終身列管不得申請全台任何社會住宅
民事賠償:需負擔破門維修、環境清消及動保處救援費用
「社會住宅是弱勢者的避風港,不是虐待動物的溫床!」住都中心強調,過去曾驅離菸害累犯,本次事件更顯示將嚴格把關居住正義。動保團體則呼籲,政府應建立「社宅寵物登記追蹤系統」,避免類似悲劇重演。
飼主請注意若需長時間離家,應:
委託合格寵物旅館或到府照護
安裝網路攝影機遠端監看
陽台加裝防墜網(間隙≤4公分)
(舉報專線:桃園動保處03-332-6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