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個人資金借給公司?國稅局示警:股東往來未申報恐成遺產稅地雷 | M 傳媒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繼承問題常讓家屬忙得焦頭爛額,但你可能沒想到,連「自己借給公司、公司還沒還的錢」也會變成遺產稅的項目之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近日特別提醒,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把個人資金挹注給自己投資的公司,而這筆款項被公司以「股東往來」或其他應付帳款的方式記在帳上,這不只是公司欠股東的錢,更會被認定是被繼承人留下的債權,必須併入遺產總額申報。
北區國稅局指出,根據《遺贈稅法》規定,只要被繼承人死亡時仍有債權存在,不管是借出去的款項、應收帳款或其他財產價值權利,都屬於遺產的一部分。其中最容易被忽略的,就是公司帳上的「股東往來」。這個名詞常讓人誤以為只是公司內部帳務調整,但實際上,它代表的就是股東借給公司、但公司尚未償還的金額。
國稅局舉例說明,被繼承人若是公司的股東,繼承人除了確認股票持有數量、股權價值之外,更應該查看公司資產負債表中的「股東往來」科目,了解這筆科目在被繼承人死亡日的實際餘額。只要公司帳上顯示「公司還欠他錢」,那這筆款項就必須一併列入遺產申報。
實務上,許多家屬在辦理遺產稅時,都只記得被繼承人的金融資產、土地房屋、股票或存款,卻忽略公司內部帳目。尤其是家族企業常見「老闆先墊錢再說」的習慣,公司需要周轉、買設備或支付費用,都先由股東墊付,事後再由會計記進「股東往來」。若股東突然過世,這些帳上金額就會變成遺產的一部分。
北區國稅局分享一個具代表性的案例。陳先生(化名)生前是 A 公司的股東,公司資金不足時,他時常直接拿私人資金支應,公司會計則將其記錄在資產負債表中的「股東往來」貸方。陳先生死亡後,家屬依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了包括股票、土地在內的財產,但卻忽略了這筆公司帳上的債權。國稅局查核時發現,A 公司在陳先生過世當天,帳上仍欠他 600 萬元,這筆金額屬於確實存在的債權,本應列入遺產。因為漏報,繼承人最後除了補稅,還得依規定繳納罰鍰。
國稅局提醒,只要公司帳上記載的金額清楚、具體,這些債權就屬於遺產的一部分,並非「公司內部自己人算算就好」。尤其近年家族企業傳承頻繁,股東往來科目成為遺產稅查核重點之一。若繼承人未檢視公司財報就直接申報,很容易踩中稅務地雷。
專家也建議,家族企業應養成良好帳務習慣,不要把「個人出錢幫公司」當成理所當然,清楚的帳務不僅保障股東權益,也能避免繼承人面臨補稅風險。繼承人辦理遺產稅時,最好向公司會計索取資產負債表與「股東往來明細」,確認是否有未清償的借貸,才能在申報時一次到位,不留後患。
隨著企業傳承與家族財務結構愈來愈複雜,國稅局也呼籲民眾提高警覺,不要忽略公司帳上看似「內部往來」的數字。那可能不是公司的一筆小帳,而是繼承程序中的一筆大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