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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查核包租業者住宅轉租契約,保障租客權益

桃園市查核包租業者住宅轉租契約,保障租客權益
社會宅 桃園市查核包租業者住宅轉租契約,保障租客權益 為了解桃園市轄區內租賃非社會住宅之包租業者使用住宅轉租契約書的法遵狀況,桃園市法務局消費者保護官與地政局日前聯合啟動查核行動,共查核了6家包租...

桃園市查核包租業者住宅轉租契約,保障租客權益

為了解桃園市轄區內租賃非社會住宅之包租業者使用住宅轉租契約書的法遵狀況,桃園市法務局消費者保護官與地政局日前聯合啟動查核行動,共查核了6家包租業者已簽約的12份住宅轉租契約書。查核範圍涵蓋桃園區、蘆竹區、八德區、中壢區及大園區等區域,查核內容包括契約審閱期等15項項目,共查核90項次,結果發現有28項次不符合規定,契約內容整體不合格率達31.1%

 

查核重點與修正規範

為保障住宅轉租契約承租人的合法權益,內政部於去年1121日公告修正「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住宅轉租契約書範本」,明確規範租賃住宅包租業者與房客的契約內容,主要包含四大重點:

 

電費收取方式:須依台電電表收取電費,保障租客可查詢電費資訊。

提前終止租約規定:明確規範房客提前終止租約的相關條款。

租金補貼申請:不得約定承租人不能申請租金補貼。

公平合理條款:保障房東、二房東、房客等各方的權利。

 

查核結果與後續處理

此次查核發現,部分包租業者的契約內容不符合規定,整體不合格率達31.1%。不符合規定的部分已要求包租業者限期改正,並由地政局進行後續追蹤。此外,查核現場也輔導包租業者參照內政部公告的規範,與承租者簽訂符合規定的住宅轉租契約書,以降低租屋糾紛,促進租屋市場的健全發展。

 

租客權益保障與申訴管道

消保官提醒租屋者,簽訂租賃契約時應仔細審閱契約內容,以保障自身權益。若發現包租業者違反規定,租客可向地政局提出檢舉。業者若不改正,將處以3萬元至30萬元罰鍰;若限期仍未改正,罰鍰可加重至5萬元至50萬元。

 

對於租屋消費爭議,租客可於上班時間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進行諮詢與申訴,亦可利用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的租屋糾紛承租人電話法律諮詢專線(02-412-85182再轉6)尋求協助。

 

此次查核行動顯示,桃園市政府積極推動租賃市場的規範化,保障租客權益的同時,也促進包租業者的合法經營。透過法規的完善與執法的落實,期望能建構一個讓房客安心租屋的居住環境,進一步促進租屋市場的健全發展。租客在簽訂租賃契約時,應多加留意契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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