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沒有這份文件,小心買貴又買錯!專家:3個關鍵檢查點
從帶看到簽約,房仲必須在這3個時間點出示「不動產說明書」,多數人卻在最後關頭才發現被坑...
「不動產說明書」是保障買賣雙方權益的重要文件,但許多消費者不清楚房仲究竟該在什麼時間點提供。事實上,從帶看到成交,法律明確規範了三個必須出示說明書的關鍵時刻,而實務上卻常出現「偷工減料」的狀況。本文將深入解析正確流程,幫助您掌握交易主動權。
第一次接觸:帶看時的說明書義務
當房仲帶客戶看屋,若客戶表現出購買意願時,仲介就應該立即提供不動產說明書供現場審閱。這個階段的重點在於「即時性」—許多仲介會以「回店裡才能調資料」為由推託,這是不專業的說法。
實務上,專業的房仲會隨身攜帶不動產說明書,方便客戶當場查閱。說明書內容必須包含最新登記謄本、房屋瑕疵狀況(如漏水紀錄)、周邊環境資訊(嫌惡設施)等關鍵資料。若仲介在這個階段就支吾其詞,很可能意味著物件存在未揭露的問題。
交易關鍵:斡旋階段的文件綁定
當客戶決定下斡旋時,房仲必須同步提供「斡旋單」與「不動產說明書影本」,這是消費者最重要的把關時刻。法律賦予買方至少3天的審閱期,且這個權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放棄。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仲介會試圖「拆解流程」先讓客戶簽斡旋單,事後才補說明書,這種做法已明顯違規。專業的做法應該是:客戶在簽署任何文件前,必須完整取得斡旋單與說明書,並有充分時間核對內容。若發現仲介在這個階段含糊其辭,消費者應立即拒絕簽署,並考慮向主管機關檢舉。
最終確認:簽約時的附件義務
來到簽訂正式買賣契約階段,不動產說明書影本必須完整附在合約後方,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附件。這個步驟常被技術性忽略,但其實至關重要—它確保了交易前後資訊的一致性。
專業的房仲會將說明書與契約用騎縫章裝訂,並在合約首頁註明附件頁數。消費者此時應該仔細比對三個階段的說明書版本,確認內容沒有被偷偷修改。例如,帶看時說「無漏水」,但簽約版卻記載「曾修繕」,這種差異可能隱藏著交易風險。
當房仲違規時,消費者該怎麼辦?
如果您遇到仲介拒絕提供說明書,或提供的內容不完整,可以採取以下行動:
立即中止交易:任何文件簽署前,堅持取得完整說明書。
留存證據:錄音、保存LINE對話紀錄,證明對方拒絕提供。
向主管機關檢舉:撥打內政部地政司專線(02-2356-5305),或向地方政府地政局提出申訴。
根據現行法規,違規仲介最高可被處以30萬元罰鍰,且可能面臨民事賠償。2023年新北就有案例,因仲介未提供完整說明書導致客戶買到瑕疵屋,最終法院判決仲介賠償價差230萬元。
給消費者的終極建議
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說明書是您唯一能依靠的書面保障。記住一個原則:「沒看到完整說明書,絕不簽任何文件」。從帶看、斡旋到簽約,每個階段都應該嚴守這個底線。下次看屋時,不妨在帶看一開始就主動詢問:「請問現在可以看不動產說明書嗎?」這個簡單的問題,就能立即測試出房仲的專業度與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