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不給專任委託 卻碰到爆走的房仲 消費者如何自保
近期房市交易熱絡,卻傳出房仲與屋主衝突事件。一位不願具名的屋主在買房知識家社團投訴,自己在簽訂委託銷售合約時,因拒絕簽署「專任約」而遭房仲惡言相向,甚至被強行奪走合約書,過程中爆發肢體拉扯,讓屋主飽受驚嚇。
▍事件還原:從簽約到衝突的30分鐘
該名屋主表示,原本只想簽「一般約」,讓多家房仲同時銷售,提高成交機會。但現場房仲卻堅持拿出「專任約」,在多次溝通後態度丕變,不僅省略重要文件填寫,更急著索取房屋鑰匙。當屋主當場表明要取消委託時,該名房仲突然情緒失控,不僅口出惡言,更強行搶走已簽署的合約書奪門而出,留下錯愕的屋主。
▍業界揭密:專任約背後的佣金之爭
資深房仲經理透露,這類衝突往往源自佣金結構差異。專任約有絕對性銷售優勢,對業務員收入影響顯著。部分急於衝業績的房仲,可能因此採取激進手段,甚至隱瞞合約性質。
▍法律實務:被搶走的合約還算數嗎?
執業律師指出,即使合約被房仲帶走,屋主仍有三大救濟途徑:
立即報警:警方備案記錄將成重要證據
存證信函:正式聲明終止委託關係,要求返還文件
雙重申訴:同時向地政局和消保會投訴,最重可勒令該房仲停業
▍屋主自保SOP
簽約時
堅持合約當場簽署、當場各執一份
全程錄音錄影,特別是合約條款說明過程
鑰匙交付前確認委託性質與期限
發生衝突時
立即聯繫房仲店長與總公司
保存現場影像證據(如手機錄影、監視器畫面)
尋找目擊證人
事後處理
72小時內寄發存證信函
更換門鎖或通知管委會
定期查詢房屋銷售狀況,防範違規刊登
▍主管機關回應
地政局官員強調,近期將針對房仲業加強稽查,特別是合約審閱期與告知義務的落實情況。同時提醒消費者,遇糾紛可撥打1950專線,各縣市消保官將提供即時協助。
本次事件凸顯不動產交易過程中的潛在風險。專家呼籲,政府應建立更完善的仲業評鑑制度,而消費者在簽署任何文件前,務必確認合約內容與自身權益,才能避免類似糾紛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