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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祭出私法人購屋禁令 4千萬以上豪宅禁作宿舍用途

台中祭出私法人購屋禁令 4千萬以上豪宅禁作宿舍用途
M-news 台中祭出私法人購屋禁令 4千萬以上豪宅禁作宿舍用途 為遏止高價住宅淪為炒作工具,台中市政府正式實施內政部修訂的「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明令禁止企業以宿舍名義購置總價超過4,...

台中祭出私法人購屋禁令 4千萬以上豪宅禁作宿舍用途

為遏止高價住宅淪為炒作工具,台中市政府正式實施內政部修訂的「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明令禁止企業以宿舍名義購置總價超過4,000萬元的住宅。這項新制不僅要求企業每月須有5名以上員工實際居住,更規定取得後5年內不得轉售,展現政府打擊短期投機的決心。

 

嚴防豪宅炒作 設下雙重防火牆

地政局長曾國鈞強調,新規建立嚴格的用途審查機制,私法人購置住宅僅限六種用途,包括員工宿舍、出租經營、都更危老重建等。特別的是,取得許可後,成屋須在1年內完成登記,預售屋則需在建物完工登記後1年內辦理,且5年內禁止任何形式的產權移轉。此舉將有效杜絕企業透過豪宅進行短期套利的操作空間。

 

鎖定高總價產品 維護居住正義

台中市地政局解釋,此次特別針對4,000萬元以上高價住宅設限,主因這類產品易成為資金停泊標的。根據新規,企業申請宿舍用途時,除需符合員工人數門檻,還須承諾實際居住使用,避免「人頭宿舍」的投機漏洞。違規者將面臨撤銷許可處分,最重可要求強制出售房產。

 

業界反響與配套措施

儘管新制可能影響部分企業置產規劃,但市府提供明確的申請指引,相關書表已公布於內政部地政司網站。地政局提醒,對於合建、都更等開發需求,仍可透過專案申請許可,顯示政策並非一刀切,而是精準打擊投機行為。隨著這項新規上路,台中豪宅市場可望逐步回歸居住本質,落實真正的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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