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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最省稅?錯了!重劃地一賣少40%優惠,很多人都是交屋才後悔

繼承最省稅?錯了!重劃地一賣少40%優惠,很多人都是交屋才後悔
M-news 繼承最省稅?錯了!重劃地一賣少40%優惠,很多人都是交屋才後悔 文/情情來了 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嚴意情 最近有朋友問情情:「我家有塊重劃後的土地,想賣掉,聽說可以省土增稅?但家裡...

繼承最省稅?錯了!重劃地一賣少40%優惠,很多人都是交屋才後悔
文/情情來了 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嚴意情

最近有朋友問情情:「我家有塊重劃後的土地,想賣掉,聽說可以省土增稅?但家裡長輩走了,現在是我繼承的,還能省嗎?」
這個問題問得很好,答案是:可能不行了。
情情用屏東縣政府財稅局的最新案例,幫大家把重劃土地的土增稅優惠說清楚。

重劃土地的雙重優惠是什麼?
先來複習一下,重劃完成後的土地,第一次移轉時可以享有兩大好處:
扣除重劃費用:可以從土地漲價總數額中,扣掉你實際支付的重劃費用
稅額減徵40%:扣完重劃費用後算出來的稅額,再減掉40%
這雙重優惠加起來,省下的稅金非常可觀。

配偶贈與後再賣,優惠還在

屏東縣財稅局舉了一個例子:
王先生在105年取得一筆重劃後土地,106年用「配偶贈與」方式把土地給王太太,115年王太太把土地賣給第三人。
情情翻譯:王太太賣掉這塊地,還是可以享有扣除重劃費用+減徵40%的雙重優惠。

為什麼?因為配偶贈與在法律上,仍然算「重劃後第一次移轉」,優惠沒有被用掉。

繼承後再賣,優惠直接歸零

但如果是另一種情況:
王先生在105年取得重劃後土地,106年過世,由王太太繼承,115年王太太把土地賣給第三人。
情情翻譯:王太太賣掉這塊地,不能享有扣除重劃費用+減徵40%的雙重優惠。

為什麼?因為繼承本身就是一次所有權移轉,繼承人取得土地後再賣,已經算是「第二次移轉」,不是「重劃後第一次移轉」了。優惠資格,就這樣沒了。

為什麼配偶贈與可以,繼承不行?
很多人會問:配偶贈與和繼承,都是從王先生傳給王太太,為什麼優惠待遇差這麼多?

情情解釋給大家聽:
配偶贈與:是王先生「生前」把土地給太太,這筆交易仍然算「重劃後第一次移轉」,優惠還在
繼承:是王先生「過世後」土地變成太太的,繼承本身已經算一次所有權移轉,太太再賣就是第二次,優惠自然沒了
簡單說:優惠只有一次機會,誰先用掉,誰就賺到。

實務上該怎麼規劃?

如果你家有重劃後的土地,情情建議:
想節稅,趁早規劃:如果父母還在,可以考慮先透過「配偶贈與」方式,把土地轉給另一伴,再賣給第三人,保住雙重優惠
繼承後再賣,就沒優惠了:如果土地已經經過繼承,那就別指望還能扣重劃費用和減徵40%了

情情總結
重劃土地的土增稅優惠,是政府給地主的大紅包。
但這個紅包只有一次機會,而且只給「重劃後第一次移轉」。
如果透過配偶贈與再賣,紅包還在,如果經過繼承再賣,紅包就沒了!!
所以,家裡有重劃後土地的朋友,趁早規劃,別讓這筆省稅的機會白白流失。

你家的重劃土地,賣對時機了嗎?留言跟情情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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