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單天上來!祭祀公業欠稅無主,找不到管理人也可能寄給使用人!
【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這房子又不是我的,為什麼地價稅要寄來給我?」這是許多民眾收到稅單時的困惑。近來,桃園市民便收到了非其名下土地的房屋稅與地價稅單,向稅務機關反映後,竟被告知欠稅的祭祀公業查無管理人,依法他可被視為送達對象,若未繳納,稅款將移送強制執行。
這個案例並非特例。當歷史悠久的祭祀公業(為祭祀祖先而設立的團體)缺乏管理,其名下土地或房屋的稅單可能「最後一哩路」就會送到現址使用人手中。桃園市地方稅務局便指出,這正是依《稅捐稽徵法》第19條第2項規定所採取的法定程序。
稅單追討的「三層遞送」流程
根據稅務機關說明,處理祭祀公業欠稅問題,會遵循一套嚴謹的遞送順序:
首先尋找管理人:稅務機關會先向戶政或地政單位查詢,確認該祭祀公業是否有登記的管理人。若有,則將繳款書寄送給管理人。
其次通知全體派下員:若查無管理人,便會嘗試查找該公業的「派下員」(即設立人及其繼承人,通常為家族子孫)名冊,並向全體派下員寄送稅單。
最終送達使用人:當上述兩種方式都無法執行時,例如管理人已故且未指定新管理人,或完全查無任何派下員資料,稅捐機關便會依法將稅單送達給該土地或房屋的實際使用人。
使用人須當心,不繳恐遭強制執行
在法律上,「合法送達」是關鍵步驟。一旦稅單經合法程序送達給使用人(如使用人簽收),該送達便發生效力。使用人若未在期限內繳納稅款,稅捐機關將依法移送行政執行署進行強制執行。屆時,使用人名下的存款、薪水甚至財產都可能被扣押,以清償該筆欠稅。
賴先生的案例便屬於第三種情況。他作為房屋與土地的使用人,在稅務局查無管理人也無派下員資料的情形下,依法成為了稅單送達對象。
如何自救:釐清權利義務是第一步
面對突如其來的非本人稅單,民眾無需驚慌。首先,應主動向寄發稅單的稅務機關詢問,確認稅單所指土地或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是否確實為祭祀公業財產。
其次,可嘗試與家族成員聯繫,了解是否有其他派下員知曉該祭祀公業的狀況,並嘗試推舉或補申報管理人。依據《祭祀公業條例》,無管理人的祭祀公業,可由派下現員過半數推舉一人辦理申報。若能確立管理人,稅務責任將回歸管理人身上。
最重要的是,收到稅單後切勿置之不理。
如果對稅單有疑義,應立即撥打稅單上的聯絡電話或稅務局專線(如桃園市地方稅務局總局:3326181分機2584-2587),尋求專業解答與協助,釐清自身的法律責任,避免因逾期未處理而衍生更大的財務風險。圖/google m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