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優惠稅率怎麼用?夫妻、未成年子女各住不同地方可以嗎?
【M傳媒房產中心】
房地合一稅的自用住宅優惠,對很多家庭來說是大好消息,但申報時常常會遇到疑問:
「每人名下只有一戶房子嗎?夫妻、孩子各有房,能都享優惠嗎?」或者「夫妻異地工作,孩子因學區跟爺爺住,這樣算自用嗎?」
今天就來幫大家釐清,教你怎麼合法、安心地利用房地合一優惠稅率。
一、每人名下唯一住宅才能享優惠
房地合一稅的自用住宅優惠,核心原則很簡單:每人名下只能指定一戶住宅享優惠稅率。
也就是說,如果先生名下只有一戶房子、太太名下也只有一戶房子、未成年子女名下也有一戶房子,那理論上三戶房子都能申請優惠。
這裡的重點是「唯一住宅」和「實際居住」。稅局認定自用住宅的標準,不是單純看名下有房,而是要有人實際居住,房子不能出租或長期閒置。
舉例來說,如果夫妻各自有一間房、未成年子女名下有一間房,三戶房子都有家庭成員長期居住,每人都符合條件,那三間房子都可以申請房地合一稅優惠。
二、夫妻異地、孩子住別處,也可以解決
現代家庭常有工作、學區因素造成的分居情況:
夫妻因工作分開兩地
孩子因學區或生活便利,跟爺爺奶奶同住
這種情況下,只要能提供佐證文件,就能證明每戶房子都是自用住宅。
夫妻異地工作
提供公司開立的在職證明或薪資單,證明自己在外地工作,房子不是出租或閒置。
孩子與爺爺同住
提供戶籍謄本、學校在學證明或水電費單,證明孩子實際居住在該房子。
只要有這些佐證文件,國稅局理論上就能認定每戶房子都是唯一住宅,三間房都可以適用房地合一稅優惠。
三、申報小提醒
除了確認每戶房子都是自用住宅,申報時還有幾個小細節要注意:
附上佐證文件:戶籍謄本、在職證明、學校證明、水電費單、房貸繳息證明都能增加認定的說服力。
唯一住宅限制:每人每次只能申報一戶自用住宅享優惠,其他房子就不能重複申報。
持有期限:若想享受最低優惠稅率,房屋通常需要持有滿 6 年。
提前規劃:若家庭有多戶房子,建議事先整理每戶房子的居住狀況與佐證文件,避免申報時手忙腳亂。
舉例來說,如果夫妻兩人在一人在台北工作,一人在台中工作,但孩子在桃園與爺爺住,夫妻可提供公司證明,孩子則提供戶籍與學校證明,三戶房子理論上就可以同時申請自用住宅優惠。
房地合一優惠稅率不必擔心夫妻異地、孩子住別處就無法使用。
關鍵是:每戶房子都有實際居住的人,並能提供佐證文件。只要做到這點,每人名下的唯一住宅就可以享優惠,三間房子理論上都可以同時申報。
因此,購屋家庭最好事先整理好每戶房子的居住證明,準備完整文件,再依規申報。這不僅能順利享優惠稅率,也能避免未來稅務爭議。

